2016年06月17日07: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600万元人民币,包括以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新建枣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规模2万吨/日,投资额约4,600万元(不含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不含除臭设施);以“建设-维护-移交”方式投资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约33公里,投资额约6,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与枣庄聚源高新技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960万元,持有其98%股权;枣庄聚源高新技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持有其2%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6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复兴南路支行办理贷款2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十年;该贷款由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持有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为其提供担保21,6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提供的此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本次担保期限一致;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6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张恒杰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公司对张恒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石祥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张恒杰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公司对张恒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征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鹏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公司对郭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邵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邵丽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6-06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6-06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意见。附:石祥臣先生、王征戍先生、邵丽女士简历

  石祥臣:男,55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太原橡胶厂厂办主任兼人事处处长,双喜轮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华康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征戍:男,41岁,研究生学历。曾任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经理,葫芦岛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丽:女,42岁,法学博士,律师资格。曾任Chinaren&Sohu公司法律顾问、香港交易所北京代表处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投部高级经理、启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投资约10,600万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960万元,持有其98%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工程建设超支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600万元。公司拟与枣庄聚源高新技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枣庄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960万元,持有其98%股权,聚源公司出资40万元,持有其2%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为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600万元。

  本项目包括以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新建枣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规模2万吨/日,投资额约4,600万元(不含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不含除臭设施);以“建设-维护-移交”方式投资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约33公里,投资额约6,000万元。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聚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栩;注册地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和新能源投资、研制、开发;科技工业园、产业基地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光伏、锂电新能源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实际控制人:枣庄市人民政府。

  (二)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长:袁现旺;地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

  (三)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建勋;地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枣庄高新区建设局与枣庄首创签署《枣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由于协议签署时枣庄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为草签。

  特许经营期:30年,自商业运营之日起计。

  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基本水量:自枣庄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营开始,前三年分别为1.2万吨/日、1.2万吨/日、1.5万吨/日,第四年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1.8万吨/日。

  期满移交: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所有权利及有关文件资料无偿移交给枣庄高新区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经枣庄市人民政府同意,高新区管委会授权枣庄高新区建设局与枣庄首创签署《污水管网投资建设合同》,由于协议签署时枣庄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为草签。

  合作模式:采用枣庄首创投资建设、建成后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分期回购、回购期内由枣庄首创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模式进行。

  建设范围:枣庄高新区污水收集管网(含污水泵站)工程,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拦污闸前污水收集管网,长约33公里,建设形成设计范围内的有效污水收集能力;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回购期: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向枣庄首创支付完毕最后一笔回购款之日止。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由公司与聚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960万元,持有其98%股份;聚源公司出资40万元,持有其2%股份。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拓展山东省水务市场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实施该项目对公司在山东省其他区域进一步开拓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超支风险:项目目前尚未完成地质勘探,存在一定工程建设超支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尽快完成地质勘探工作,并根据实际地质勘探情况,优化设计,最大程度控制造价。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1,6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首创”)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复兴南路支行办理贷款2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十年;该贷款由徐州首创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持有徐州首创80%股权,为其提供担保21,6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徐州首创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提供的此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本次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徐州首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任力;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青年东路104号;经营范围:城镇自来水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设备供应、运营、技术咨询,供水计量仪器、仪表销售,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储水设施的清洗和消毒;管道维修、检漏;水质检测;房屋租赁。公司持有其80%股权,徐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持有其2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徐州首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8,768.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4,413.16万元人民币,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1,125.1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04.7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5月31日,徐州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7,488.4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3,088.07万元人民币, 2016年1-5月营业收入为10,904.1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00.66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徐州首创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复兴南路支行办理贷款2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十年;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复兴南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担保金额:公司持有徐州首创80%股权,为其提供担保21,6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徐州首创将其全部资产为公司提供的此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本次担保期限一致。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徐州首创经营状况良好,能控制风险,其提供的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同意为徐州首创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其提供的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20,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60.98%。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290,4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34.0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件: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47号)规定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现行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6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2016-06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4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4日

  至2016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不迟于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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