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4日05:42 中国经营报

  深油所遭起诉将开庭 涉案金额2300万元

  作者: 王力凝 | 发表时间:2016.05.16

  刊发于总2160期《中国经营报》[能源化工]版 0条评论 被4次查看 收藏

  经过了8个月,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油所”)的投资者们终于等来了开庭的消息。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多名投资者近期收到了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传票,他们起诉的与深油所合同纠纷案件将在5月24日和5月30日分两批开庭审理。

  本次参与诉讼的深油所投资者共40人,涉案金额共2300万元。起诉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也让本次诉讼备受业内关注。

  此前,本报最早报道了深油所以及会员单位、居间商通过“5万元起步”“潜在5倍收益”“33倍杠杆”“银行三方存管”等宣传,诱导投资者参与“前海油10”“前海油20”“前海油50”等原油现货品种交易,同时“喊单”人员通过反方向指导,导致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在短时间内造成巨额亏损。

  在和深油所以及会员单位协商不成之后,一些投资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早在2015年6月18日,28位投资者集体诉讼深油所进行非法期货交易一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立案。起诉的投资者人数在之后有所增加。

  按照案件原本进展,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的时间是2015年8月27日和8月28日。但由于深油所向深圳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给出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但在2015年11月17日,深圳市中院才公布了结果,将此案交于深圳福田区法院审理。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5月,深油所将此前的“前海油”现货品种全部更名为“深油所汽油(92)-10、-20、-50”,并称更名的目的是“为完善现货挂牌电子交易业务交收流程”。但实际上,这些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规则都没有变化。

  2015年10月30日,深油所将旗下的交易品种提高保证金,并在11月19日起停止创建新订单,11月30日所有现货交易品种正式下线。

  2015年10月20日,在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按照《对外贸易法》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任何从事原油、成品油进出口、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都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而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这些交易的实质是打着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电子期货交易。

  据了解,这40名投资者本来起诉的案由“期货交易纠纷”,但深油所认为本案交易模式为现货挂牌电子交易,属于现货交易,而不是期货交易。按照广东省高级法院的意见,此案是否属于期货,要进行审理之后才能明确,所以最终将案由明确为“合同纠纷”。

  “即将进行的实体审理会给出答案,我们正在做积极准备。”40名投资者代理律师、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民胜告诉记者,法庭会裁定出深油所投资者进行的交易到底是现货,还是一种非法期货。

  5月5日,深油所副总裁张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有律师在专门负责此次诉讼,自己并不知情,对于具体情况不便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相关阅读

йҪصĵ

ΪйҪصĵǡ֤Ͷгȶ͡žΣṹھЭƽͬʱҲòĿѡأȡᡣ

ά

ǰAɸĸҪìʲô

йתȱֱʵֲ֧ǵǰAɸĸҪìܣӿȷעƸĸ·ͼʱڸĸսϣҪַʱгԹĸ֧֣עҪĻʩ裬ҲDZСͶߴʩǰᡣ

DzǺͶѡ

ڰôڼѾأҵʲծҵʵʩϸŴծİҵٸIJѹҵΣֱ٣ͥĿǰծˣƽÿͥҪÿµ20%룬Գÿծ

˭вԪĩտ񻶵ĵ

вԪܹĩտ񻶣гͶĽʵƶȽϴ©¡AɵгǷͶġͶʡĻˣвԪûݡĩ֡ûгɡɡǵıһĻҲͲΪ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