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习近平总书记表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
财税体制改革一直列于中国决策层重点改革的清单之上。
2013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第五部分即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改革的方向。这三方面也成为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预计要在2016年前基本完成。
《决定》发布同时,习近平发表了关于《决定》的说明,明确表示"这次全面深化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
在2014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要"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
"这些都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盘子中财税改革的关键位置。"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可以说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头炮,重要性无法替代。"
预算透明抓手
"预算透明是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白景明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它一方面是顺应纳税人意识普遍觉醒新的社会发展格局,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对政府账目的公开,对改革形成倒逼。"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处了解到,未来在政策安排上,透明预算制度首先要做到预算的完整性。现在全国有四本预算,分别是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都比较粗放,社保基金预算刚刚建立,只有公共财政预算的编制步入正轨。"下一步,要重点厘清四本预算尤其是前三本的关系、如何统筹。"这位人士表示。
第二是要求政策明晰,明确预算透明的目标、实现手段等。例如,预算透明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现预算公开的层级全覆盖,《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这一目标预计将在2015年实现,届时预算公开将覆盖至乡一级政府。
第三要细化公开内容。"细化到每条线都要让财政部知道钱花到哪里了。"财政部一位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发力"清理规范"
目前,中国在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乱象与怪象。在预算改革的多项条款中,"清理规范"成为关键词。
问题之一便是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7类领域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国内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挂钩",例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要求教育支出要达到GDP的4%。这7类领域的支出规模大概占整个财政支出的47%。
"挂钩是非常不科学的。"财政部一位人士表示。目前中国不同地区和领域的发展不平衡,某一项在某个地区可能不用非得达到一个数字,就足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财政部对"挂钩"的清理规范将通过三年时间有步骤地进行。但这并非意味着目前"挂钩"的7个领域不再重要。"仍然是重点,但今后要先挖坑,再种树,据实安排。"上述财政部人士说。
专项转移支付泛滥,是另一个乱象。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预算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主要内涵便是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截至2013年,中国有220个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达到1.9万亿元,涉及56个职能部门,占整个转移支付的46.7%。2014年"两会"上,财政部表示今年要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到150个左右。
财政部上述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清理"专项"需要建立在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在央地事权和支出责任上,很多国家有立法,现在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这位人士说。可见,清理"专项"任重道远。
"但是必须要做。"他表示,"要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划,哪些是该做的哪些不该做的,明确写出来。简单的布置是减不下去的。"
不少单位年底突击花钱,这是财政的一个怪现象。这些单位在年初编制预算或申报项目时找财政多要资金,却因实际花不了,到年底时大量资金还"趴"在账上。
"这涉及到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白景明表示,财政预算应该是一个中长期的事情,如果一年一考虑,自然容易造成短视。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财政部初步确定要建立一个三年滚动的预算机制,即财政赤字的预算和执行可能要以3年左右为一个周期进行安排。此外,预算改革还将通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举措,规制地方政府行为,遏止地方违规减免税收、财政过度支出,以及花钱不受预算约束的乱象。
加强立法成重点
据记者了解,加强立法将成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中国18个税种只有3个是法律规定的,其他都是以条例的形式存在。
楼继伟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税制改革将锁定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六大税种。其中有三项税种明确提及立法工作,分别是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条款中提到的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指出要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在具体政策的推进上,下一步比较大的动作或将落在"营改增"中的不动产业。
不动产的增值税不仅包括房地产,还有水坝、公路、铁路等,涉及面广、类型复杂,而且还涉及到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多项税率合并的问题。"这是改革的难点所在。"财政部一位人士表示。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的一份资料对未来不动产交易的营改增办法,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对新建不动产按照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其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基本不存在征收的困难。
第二,对不动产的租赁和再次销售,商业不动产可以按正常制度征收增值税,并抵扣进项税额;而居住用不动产的租赁和再次销售一般都是在个人之间进行,中国目前的征管条件很难实现,因此建议免征。
第三,"营改增"后应适当考虑合并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减少房产交易环节税负。对房地产的静态保有与增值,则通过开征房产税和加强所得税征收加以调节。
央地关系变局
"现在不少声音认为,目前财税领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导致的,因此改革似乎是要对分税制做出改变,进而认为央地关系将出现大的变化,这是非常错误的解读。"白景明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多位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统收统支和会导致中央财政弱势的包干制,都不适合中国现在的发展状况。未来的改革,分税制不会变,只会将其发展和完善,而分税制所形成的央地财政关系框架,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中央已经明确,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这是对未来央地财政关系调整的一个基本定调,即保持稳定。"白景明说。
楼继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与之相应的,是明确央地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楼继伟表示,未来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将集中到中央,区域性公共服务将明确为地方事权。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楼继伟曾撰文研究更为详细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他认为,未来中央将集中一部分社会保障责任,养老保险由于信息复杂程度低且容易收集,应由中央管理;医疗保险考虑到信息管理就近原则,应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提供帮助;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则可由地方自行管理。
中央还将集中一部分公共卫生职能,例如传染病及免疫业务;普通的公共卫生地方政府就可以负担。
教育方面,楼继伟认为高等教育和科研支出由于服务范围较广、跨地域的外部性特征明显,所以应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负责;义务教育则主要归地方政府管理。
此外,中央还将集中一部分跨区域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维护、关系全国市场统一标准的管理的职能。例如大江大河治理、全流域国土整治,以及全国范围内销售的食品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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