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张舒
“因为有政策支持,很多地方政府都加快上马棚改项目,以拉动投资。这使一些本不属于棚改的项目也被纳入棚改范畴。”中国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主任倪鹏飞指出。
6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计署公布《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共有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有237个项目或单位将78.29亿元挪用于市政设施、园区开发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其中,河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方式,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9亿元债券,其中大部分资金实际用于旅游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总量相比,被套取、挪用的棚改资金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这份审计报告,无疑给业内各界敲响了警钟。
“随着棚改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开展,棚改的概念也随之宽泛,这使得一些商业项目打擦边球混入其中。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补偿资金,将棚改扩大到所有的旧城改造项目。”倪鹏飞分析道,“这需要国家政策加以约束,但总的说来,全国如此齐心棚改,肯定是一件好事。只是资金要如何监管需要慎重考虑。”
针对这一问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提出,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限定债务资金投向,适度加大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方面的政府性债务资金投入。
联合国[微博]人居署全球监测与研究部主任班吉?奥拉仁?奥因卡(以下简称班吉)也曾提到,辽宁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资金的严格管理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当时在辽宁,棚改资金由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直接划拨给建设单位,这样就减少了被挪用的机会。”他说,“同时,收支分账管理,审计和金融部门也加强了日常监管,保证审慎地使用和管理资金。任何资金的划拨必须经过三次检查,并在使用前公示。”
倪鹏飞认同了班吉的观点,“对于大额支出,国开行可以进行现金流监控。即名义上(国开行)把钱贷给你,但实际支付时不是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是你提出来要给谁付什么款。通过审查合同等手续之后,再把钱打到对方账户”。
倪鹏飞说,这是引用了世界银行[微博]的做法,可以有效规避资金挪用的问题。
“主要是防止管理链条太长,管理任务太重。我们觉得风险还是比较可控的,但是中间是否会有少量挪用,不能完全排除。”国开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从大范围来说还是比较规范的,少量的专项资金流出对整体经济没有太大影响。”
日前,国开行对外公布,已经设计完成详细的风险控制方案,等待住宅金融事业部正式挂牌运营,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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