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导)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为中国的腐败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落后国家若想避免革命,和平进入现代化,必须搞改革。这个过程离不开腐败,腐败是推动改革的动力。
这一理论在改革之初受到一些学者的热捧和官员的认可。利益驱动下,“腐败有理”论被合法化、权贵化了,实用主义走得一路顺风。
结果,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同时腐败侵蚀着各个领域。改革关键期亦是腐败高发期。既得利益集团结成腐败共同体,成为改革的重大阻力。因为他们知道,再往前走,就是自我改革。
腐败既得利益集团也有危机意识,所以“裸官”才那么多,他们明白问题所在,却根本不想解决,很有些“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无所谓。
腐败既得利益集团不愿意看到,中国的经济繁荣还面临着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里所说的发展带来的革命陷阱或巨大隐忧。如果对法国大革命的原因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那么中国可能就会因腐败带来的严重社会不公,导致谁也不愿看到的局面。
腐败与改革相伴的蜜月期已经过去,两者现在是同床异梦,最终结果则是你死我活。改革与腐败已经没有平衡点可寻,壮士须断腕,不断,就无药可救、无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