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马航事件第二阶段

2014年04月14日 10:39  财经国家周刊  收藏本文     

   4月8日,马航MH370航班失联整一个月。从理论上讲黑匣子的电力已经耗尽。这就意味着人们在茫茫大海中,寻找MH370航班的残骸和黑匣子将更加困难。经过一个月的煎熬,家属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搜寻可能会持续几年,甚至永远没有结果。

  事故发生之后,由北京市政府牵头,联合外交部、交通运输部、司法部、民政部等多部委参与的应急服务工作组便已经成立。北京市律师协会遴选了60名资深律师为家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航空案第一律师"之称的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也在其中。

  张起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目前(4月4日)失联乘客家属中没有一个人提出赔偿要求,他们怕一旦进入赔偿程序,马航就会结束搜寻。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马航班机失联事件的重心,必将从搜救转向赔偿。截至记者发稿时获悉,中国失联乘客家属集体索赔具体方案即将出炉。不过,这仅仅是第一步。

  劫机是空难事件的一种

  此前,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劫机事件与普通空难事故获得的赔偿数额有很大差距。张起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这种说法不准确。劫机只是空难事故的一种,它与天气原因、飞行员操作不当、机械事故等通常原因造成的空难,都属于空难事故。从以往的空难赔偿案例来看,仅在政府、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的受雇人或代理人,对劫机事件的发生应当承担责任时,因劫机引发的空难赔偿数额会较高于通常原因空难的赔偿数额。

  目前,马航MH370航班是否遭到劫机,还没有最终结果。不过,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解决赔偿问题。《蒙特利尔公约》第21条确定了承运人对旅客运输实行"双梯度责任制度"。不论航空公司有无过错,都要承担第一梯度的赔偿责任限额。大约为每名旅客112万元人民币左右、每公斤货物180.44元人民币左右。

  如果马航不能证明航空公司本身、其受雇人、代理人对这起事故没有过错,或者他们不能证明,飞行员没有参与劫机,对劫机事件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那么,马航还将承担第二梯度的赔偿。这一赔偿将是无上限的。

  自1929年《华沙公约》就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国际航空事故情况下,确定承运人责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航空公司只有拿出航空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证据,才能免责。纵观国际空难史,航空公司为自己洗白的案例少之又少。1980年代大韩航空KE007航班误入苏联领空,被苏联导弹击落,机上人员全部死亡。迄今为止误入原因无法查明,为此大韩航空公司承担了巨额赔偿。

  张起淮律师说,即便MH370号航班的黑匣子长期无法找到,也不会影响乘客索赔。"黑匣子找不到,马航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就要承担赔偿。"另一方面,如果有证据表明,马来西亚政府或其他国家政府,对劫机事件的发生有过错,或是其政府的有关行为制造了劫机事件,那么政府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马航一直亏损。2013年,马航全年亏损11.7亿林吉特(约合3.59亿美元),接近2012年亏损额的3倍。而空难造成航空公司破产的先例又数见不鲜。如1988年遭遇洛克比空难后,美国泛美航空公司便在3年后宣告破产。西班牙航空公司2008年发生事故,造成154人死亡,4年后也停止运营。如果马航也步破产后尘,遇难乘客的赔偿会不会受到影响?

  张起淮律师认为,问题不大。因为马航本身是马来西亚的国有企业,它也是马来西亚唯一一家可以使用国旗标识的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库控股有限公司是马航控股股东。马航经营不善时,马来西亚政府一直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即便马来西亚政府没有任何资助劫机恐怖主义的行为,但如果马航及其受雇人、代理人本身存在劫机行为,或对劫机的发生存在过错,马来西亚政府也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在哪里打官司

  在以往的国际空难赔偿中,人们会发现中国乘客获得的赔偿有时会远低于欧美国家乘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同命不同价。此次空难赔偿会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张起淮认为,很有可能。"不同国家的赔偿标准不同。即便都在美国起诉,赔偿的数额也会相差很大。"

  关于赔偿数额,美国有四个主要依据:一、死者生前所缴纳的税金;二、死者生前的收入水平;三、死者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四、"余生收入法"。余生收入法是指死伤者的年收入(现有的和将来可预期增加的)×预期寿命的年数(一般到60岁)-死伤者自己的开销和税款。根据这些标准,死者生前所在地、收入、年龄的不同,所获得的赔偿会有很大差距。

  据《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失事飞机的出发地、目的地、经停地、失事地、飞行器制造商所在地,都可以作为赔偿诉讼的管辖地。也就是说,中国乘客家属有4至5个起诉地点可以选择。既可以选择飞机的出发地马来西亚、目的地中国,也可以选择飞行器的制造商波音公司[微博]所在地美国,还可以选择发动机制造商所在地英国,将来失事地点确定,还可以选择在失事地点起诉。

  张起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美国空难赔款额一般在500万至600万美元,因为美国把人的生命价值定为600万美元;马来西亚航空史上曾经赔偿过300万元人民币,他认为此次赔偿50万美元问题不大;在中国,赔偿可能会在150万元人民币左右。

  与高额的赔偿标准相应的是,在各国起诉花费的成本差异也很大。就诉讼时间来说,美国一般需要3?5年,在马来西亚一般是1?2年,在中国一般是1年。张起淮律师说,美国虽然赔偿标准高,但是打官司的成本也高。"美国律师费一般是赔偿所得的40%?50%,这还要除去先期调查取证的投入。这样算下来,家属得到的实惠可能还不如在中国或马来西亚诉讼。"

  而且,对于异国的空难案件,美国法院可能会以"不方便管辖"为由驳回。事实上,美国瑞贝克律师事务所代表一名印尼乘客家属就MH370事件提起的首项法律诉讼,已经被芝加哥当地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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