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茅台申国酒成众矢之的 董事长称要爱护民族品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7日 14:30  中国经营网
 面对争议,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16日呼吁中国白酒业面对跨国酒业“打上门来”的激烈竞争,应团结,不要相互诋毁。    面对争议,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16日呼吁中国白酒业面对跨国酒业“打上门来”的激烈竞争,应团结,不要相互诋毁。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争议日前仍在持续。面对争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国16日呼吁中国白酒业面对跨国酒业“打上门来”的激烈竞争,应团结,不要相互诋毁。

  茅台董事长称要爱护民族品牌

  据中国网报道,16日袁仁国在论坛演讲中多次提及民族品牌需要国内舆论的支持与保护、希望公众爱护民族品牌,白酒行业需要理性客观的环境等。此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明、洋河股份(苏酒集团)董事长张雨柏、古井集团董事长余林等也出席了论坛并发表演讲,但在发言中均未提及“国酒茅台”商标一事。

  袁仁国在发言中表示,这些年来,白酒行业通过自身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正面回应,负面新闻不断。在这样的环境下,白酒领袖企业更应通力合作,理性回应。他呼吁,面对跨国酒业“打上门来”的激烈竞争,中国白酒业应互信合作,相互补台,不要相互诋毁。

  会后,袁仁国在面对媒体有关“国酒茅台”商标争议的提问时,他表示,公司会对这个问题有统一回应,但对于具体的发布时间则未透露。

  贵州副省长帮忙“喊冤”

  尽管茅台至今未有正式表态,但是贵州省副省长近日却对此事表达了自己的“四个不理解”,蒙启良的“4个不理解”是:第一,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是企业和商标主管部门行为,不理解为何网上对这件事关注度这么高。

  第二,国字号商标早有先例,国窖1573同属于酒类品牌,但却只有茅台申请商标引起如此大的波动,有点难以理解。

  第三,贵州茅台价格较高,但从另一方面考虑,奔驰等品牌市场价格也很高。对于消费者而言,茅台酒有特点,不上头、喝了不影响工作,因此很多人追捧茅台,价格自然就贵。不理解为什么指责茅台酒价格过高。

  面对争议,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16日呼吁中国白酒业面对跨国酒业“打上门来”的激烈竞争,应团结,不要相互诋毁。

  第四,贵州属于老少边穷地区,只有茅台等少数企业盈利能力较强,无论是贵州还是中国,都需要一些民族品牌,不理解为什么社会不能多给以支持?

  然而,副省长的观点发表后,不但没有得到网上网下的理解,反而招致了更多的质疑和责问:“高时2300元一瓶,现在便宜了也1600多元,这样的天价茅台谁在喝?老百姓尝都尝不起的茅台酒怎么能算是国酒?”“要是注册国酒,我看二锅头还差不多!”记者浏览网上留言发现,众多的留言中带有此类不满的发泄。

  业内人士也指副省长拿国窖1573做托词实为偷换概念。“称"国字号商标早有先例,国窖1573同属于酒类品牌"与茅台申报"国酒"商标等同类比和攀比,这显然是在偷换概念”,白酒著名营销专家肖竹青昨天表示,“国酒”是国家信用背书,代表一种荣誉;而“国窖1573”只是代表窖池历史久远,并没有任何绑架国家信用背书的联想。

  国字争议

  据齐鲁晚报报道,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公布的一则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初审。据媒体报道,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早是在2001年9月13日,其间“国酒茅台”一共注册了9次,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此次初审通过后,如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

  意想不到的是,这次初审通过随即引发了一场搅动全国视神经的强台风。它不仅遭受了白酒行业旗帜鲜明的抗议,还引起了上至专家学者下至平民百姓的强烈反对和炮轰。

  山西汾酒充当了阻击先头部队,抛出一份洋洋洒洒长达万字的异议申请书。河南杜康酒业则委托律师写出异议申请书,并发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并在官方网站发出了《致商标局和茅台集团的公开信》,列举了“国酒茅台”申请商标情、理、法都不通的10大理由。另外五粮液、西凤等也均纷纷通过向媒体表态等方式表示异议。只有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梁金辉力排众议,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表示坚决支持,但是声音很快淹没在一片反对之中。

  面对争议,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16日呼吁中国白酒业面对跨国酒业“打上门来”的激烈竞争,应团结,不要相互诋毁。

  实际上,白酒行业对“国”字号皆有偏好。国窖1573就不用说了,西凤今年提出了“国典凤香”的商标注册申请,仍在受理查询期;今年6月,五粮液推出了高端白酒品牌国五液。目前打着“国”字号的白酒品牌不下二三十个。

  早在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出台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其中明确指出,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可不予以审批。(编辑 谢振轩)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中方再敦促日方立即释放保钓人士 专题
  • 体育中超-国安主帅回击外界质疑
  • 娱乐淫魔门增重量级女艺人 曾演偶像剧(图)
  • 财经海口限购令遭破解:外地人购房零限制
  • 科技摩托罗拉中国强硬裁员:员工拉横幅抗议
  • 博客慈禧喜欢法式高跟 猎杀大象悲惨场景(图)
  • 读书民国艳舞表演(图) 战争中受尽凌辱的女人
  • 教育热议:“同学”不再是朋友而是资源
  • 育儿两款日本奶粉在港被查碘量低 微博关注
  • 健康专家教你怎么配镜 劣质餐巾纸生产流通链
  • 女性凯特表妹登男性杂志 入秋必败明星单品
  • 尚品谁住在全球最贵富人区 七夕50款情人礼
  • 星座12星座的烂桃花 测试职场生存能力
  • 收藏娄师白遗产案开审 宋元《揭钵图》上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