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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爬楼入室行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7:54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戚育红)一名小偷徒手攀爬入室行窃,主人发现后展开搏斗并将他当场制服。日前,普陀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李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23岁的来沪人员李叶去年10月到某小区打零工。一天凌晨2时许,他通过防盗窗爬进七楼一户人家卧室。当他偷窃一条裤子口袋里的皮夹时,裤袋内的钥匙落到地上发出响声,惊醒了主人。李叶慌忙逃窜,却被男主人拦住,两人展开搏斗。李叶用手掐男主人脖子,女主人急中生智拿起餐桌上的辣椒粉撒向李叶脸部,李叶随即被制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叶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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