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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机制需要平衡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社评

  丁亥年似乎觉得六十年一次的轮回间隔太久,对于它即将要逝去的现实难以接受,所以它要在最后的日子里给辛苦劳作了一年的人们再留点深刻的记忆。大雪成了它表白的方式,不过表达态度的方式好像过于激烈,大雪变成了暴雪,记忆变成了噩梦。电视、报刊和网络上充斥着各种以一定年份来表达对雪灾严重程度的形容,无论是百年一遇、六十年一遇还是建国之后最大,都明确无疑的表示着此次灾害的严重程度是不同寻常的。

  人们应对自然灾害的方法总的来说就是"预防"这个词,笼统地说似乎不能明确的表达它的含义。把"预防"两字拆开来看,"预"与"防"是人们在面临可能的自然风险的两方面的事前活动。"预"总的来说是一个科学技术的问题,人们现有的技术可以相对准确的预测天气的活动,水灾、旱灾、雪灾都是可以在其出现之前大概预测其发生的。而对于地质方面的灾害,比如地震、滑坡等,以现有的技术还不能很准确的预测。

  "预"是"防"的先行阶段,没有准确的预测,灾害的防与治都无从谈起。"防"的过程更多的是一个经济上的问题,在预算没有约束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将灾害的危害降到最低点的,比如,面对水灾我们可以建筑高坝阻挡或者圈定行洪区疏导;面对旱灾可以跨区域引水,开发海水淡化工程;面对雪灾造成的交通困难,我们可以极端的采取空运或者在高速公路下埋藏暖管解冻等方法。但是现实中我们不可能完全做到,原因在于成本的限制。政府在设计防灾减灾方案时必然会考虑政府财力的限制和投入的成本收益的问题。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对财产可能的损失与防止这些损失所需要投入的成本之间做量化的考量。

  当人们遭遇到极端的自然灾害之后,往往会对灾害预防设施的建设产生求大求全的冲动,比如建设双层堤坝、圈定大范围的行洪区、修建长距离的输水管道等等。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让这些措施发挥作用的条件是苛刻的,在长达几十年的周期之中可能只会有寥寥可数的几次。设施一旦修建,维护成本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财政资金对于一个使用概率很低的设施的持续开支很容易被其他紧急的需要所占用。如果对于防灾设施只建不修,那么只能是建设越多、浪费越多。

  现实中,在1998年长江洪灾之后,在长江中上游政府新圈定了大块的行洪区,原有居民的迁出花费了大量的费用,但是近十年来并没有发生像1998年那样程度的洪灾,这大片的行洪区渐渐的也被回迁的居民再次占领。可以预见,如果将来再次需要居民搬迁,政府仍然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之前已经支付的费用作为成本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政府防灾资金的浪费固然可惜,但更为重要的是此类设施建立之后人们对其会产生依赖的心理而放松警惕,预期的防灾效果如果没有达到,灾害产生的危害将进一步的扩大。

  自然灾害的产生从本质上看是不可避免的,一味的严防并非对付灾害最好的手段,在事前的预防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能平衡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的资金使用,提高对受灾人群的帮助和补偿水平同样也能达到减灾的效果。我们并不是反对防灾设施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大灾之后对灾害的恐惧心理主导了防灾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要在可能性和可行性中把握切合实际的度,在国家财力允许和可维持的前提下完善我国的灾害预防和治理系统,而盲目的要求防灾系数的提高最终只能造成资金的浪费和潜在风险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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