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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政策上海新局 监管层召询外资行 股份行看齐五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15:2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芳艳 上海报道

  监管层调研外资行

  外资行在房贷新政中地位尴尬,一方面是外资行执行政策存在难处,而另一方面业内又认为外资行不应该与中资银行区别对待,执行原政策不变。

  10月15日,上海银监局召集外资行有关房贷负责人开会,了解外资行在房贷新政执行的状况,“不过会上还没有确定政策执行细则,只是听取我们的看法,了解情况”,一位参会外资行人士说。而权威人士透露,相关监管部门将密切听取各方的反馈,以进一步规范外资行信贷政策标准。

  东亚银行一位支行行长说,由于现在政策定义不明朗,房贷现在不太好操作。目前外资行执行新政的问题是,有些外资银行还没有加入央行征信系统,因此认定第二套房有一定难度,除非是该客户的两套住房是在同一家外资银行办的,否则很难认定。

  不过,外资行房贷量在市场上占比还非常少。“一个月有时候都做不到一笔。”东亚银行一位支行行长说。

  外资行刚从今年年中开始做房贷,境内居民接受程度尚不高,大部分为境外人士申请。而且外资行还不能做公积金贷款,而大多数境内居民往往选择组合贷款(一部分公积金一部分商业贷款),因此这些客户就不能选择外资行贷款。

  截至9月30日,外资行的消费信贷(包括车贷、房贷但不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达到65.5亿元。这个数字与中资银行相比不及零头。中资股份制银行目前的消费信贷规模大多上百亿,招行和兴业已超过千亿,而国有银行一家的存量就达6000亿元。但今年外资行消费信贷增长迅猛,增长率约为50%,增长了23.23亿元,与大多数中资股份制银行的消费信贷增速差不多。

  股份制银行转向

  不过由于对第二套房的定义存在模糊,监管层正在加紧调研,“二套房”的界定已逐步清晰。

  不过,监管部门并未采用“发文”方式,首先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在10月12日,央行、银监会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知情人士透露,会议就“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达成共识,“监管部门定下三点基调底线,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

  监管层定下的“三点基调”分别是:一,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房贷量在所有银行中最大的建行最早做出表率,政策执行最为严格,一些地区分行作出认定,夫妻之间任何一方拥有住房,不管是全款购买或者贷款的,再贷款购房,都算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少4成,并且,利率至少提高10%。

  工行上海有关人士说,他们原定二套房界定,一是以个人为单位,二是第一套房已还清的购房者算作是第二套房,现在可能会要做一些调整。

  据记者了解,截至9月底,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房贷达到大约1.8万亿元,而其他商业银行仅有5000多亿元规模。如果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五大行执行上述政策,其他银行则影响不大。

  “政策不是搞一刀切,各个银行还是要考虑到各种实际因素。”政策权威人士透露。

  不过没有被请去参与会议的股份制银行,则表示要向国有银行看齐。兴业银行房贷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基本执行上述三点基调,文件将在近期下发各地。事实上,房贷已经突破1000亿的兴业,下半年对房贷本身将放慢速度。深发展人士亦称,“我们也是要跟国有大银行保持一致,相信那会逐步成为一个行业标准。”

  各银行第二套方认定办法 (截至10月15)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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