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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令替百万职工催缴公积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07:3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据了解,至去年7月南京市已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80万人,最高时为110万,但去年南京市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多达209万人,还有近半数的职工没有享受到公积金。记者获悉,为使更多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南京市政府办公厅9月4日发布文件,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方式作出调整。今年年底之前,所有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 文件要求,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于2007年12月31日前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建设银行各相关网点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南京市地税局根据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标准征缴单位住房公积金,并协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工作。即单位在规定的缴存期限前将应缴的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的涉税账户后,南京市地税局依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标准在各单位涉税账户中扣收住房公积金,每天将当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划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在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户。此外,建设银行作为受委托银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的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南京市财政局、 审计局,人民银行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进行监督。事实上,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不缴公积金的单位执法正在趋紧。省级机关公积金在今年7月申请到了执法证,南京市公积金也聘请了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对职工投诉不缴公积金的单位的执法力度都有所加大。 作者:李幂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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