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苍白的“牛肉面限价令”释疑(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00:06 北京商报

  专家再评

  政府评级易导致权力寻租

  “粮食才是生活必需品,牛肉面是粮食的加工品。政府对牛肉面限价是没有道理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向记者表示,即使是涉及民生的必需品,也应该主要依靠市场自身调节。

  一碗牛肉面的利润到底是几毛钱,在他看来“跟政府没有关系”,“利润少了或者是无利可图,就会有经营者退出这个行业。那么牛肉面的供应就会减少,面价就会更高”,这是市场供需变化的自然规律。如果真的有经营者串通哄抬物价的行为,那么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物价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执法。

  通过限价并不能解决问题。另外,对牛肉面进行评级,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市场权威就会增加,就获得了权力寻租的机会。

  持续关注兰州牛肉面行业发展的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宋超英表示,“限价”带来了一个成本的转移问题。

  宋超英认为,政府把最高价格限制住了,如果成本接近甚至高出售价,牛肉面馆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转移成本的方式就是在面的分量和质量上做文章。实际上限价的成本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

  律师释法

  牛肉面限价需听证

  “政府作为有形的手,是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在市场出现混乱、价格发生异动的情况下,政府出手制定指导价是合法的。”北京市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的这一做法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张勇指出,根据物价法的第3章第18条,政府部门有限价的权力。关键在于,限价的对象是否为关系民生的必需品,限价的依据是否合理。虽然不是水电等民生必需品,但如果牛肉面对当地老百姓的影响非常大,也可以按照特殊情况考虑。

  张勇认为,政府部门在进行限价前,应该对当地的相关物价水平进行充分的调研,确定合理的限价尺度。如果牛肉面的经营者对限价的尺度有异议,可以要求进行听证。若怀疑经营者串通哄抬物价,有关政府部门可根据物价法进行价格检查,确认存在违法抬价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跟踪调查

  “限价令”后兰州牛肉面分量减少

  “最近是觉得有时候吃面吃得不太饱。”昨日一大早,在兰州市滩尖子附近的一家牛肉面馆,兰州雁滩家具市场上班的苗惠惠说。她说,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感觉面的分量有变化,不是像以前那样经常会吃得很饱,感觉牛肉的多少也有些变化。

  兰州市物价局等部门近日出台正式文件,根据经营环境、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等,把该市的牛肉面馆(店)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普通级四个级别,并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普通大碗装牛肉面被限制为2.5元一碗。随即有人开始担心:价格被限制住了,牛肉面馆会不会在分量上做文章。

  从7月10日开始,记者走访了兰州部分牛肉面馆。采访中发现,在一些品牌相对较大的金鼎、马子禄等牛肉面连锁店,认为牛肉面分量有变化的顾客较少。而在一些店面较小牛肉面馆消费的顾客,则有相对较多的顾客认为最近牛肉面的分量确实在减少。

  兰州市中山宾馆附近的一家牛肉面馆老板坚称自己店里不会在牛肉面分量上偷工减料。但他表示,现在面粉、牛肉、食用油以及辅料、人工等的成本都在增长,如果确实难有利润,那么要么关门,要么就要想办法“把超过承受能力的成本消化掉”。

  市物价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对兰州市部分牛肉面馆进行了最新调查。调查涉及了兰州市城区12家有代表性的牛肉面馆,每天的销售数量为7545碗。根据调查数据测算,每碗牛肉面的所有成本在2.19元左右。他说:“牛肉面是一个微利行业,每碗0.3元左右的利润已经能够保证牛肉面馆的正常发展。”

[上一页] [1] [2]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