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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马供货商谋求第三次自救(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23:43 北京商报
成功自救案例 新疆普马曲折盘活路 普马崩盘后,据各地供货商联盟的统计,其资金漏洞达20亿元。在供货商谋求自救的路上,新疆模式或许可以成为典范。 2005年2月,普马旗下诺玛特购物广场高管不知去向,购物中心随即宣告停业。新疆境内两家诺玛特超市所涉及的600多家供货商的货款被欠,累计损失货款3800万元。供货商尝试过了上访等维权方式后发现,走依法自救之路才是正道。 2005年8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新疆支行和供货商两大债权人联合起来,在诺玛特的基础上,联手在乌鲁木齐市组建了新的“乐亿多”超市。同年12月28日,超市开门迎客。然而,由于投资不到位,致使超市亏损。股东、供货商开始自乱阵脚。 2006年3月到9月,许多供货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撤掉已经供应给“乐亿多”的货品,或者对其限量供货。“乐亿多”再次陷入生存危机。 2006年6月30日,乐亿多召开全体供应商大会。会议曝出一个猛料——有人出资500万元接盘“乐亿多”。这位神秘人物其实是原诺玛特的一个供货商马德昭。马德昭首笔注入的500万元资金分批偿还供货商,这赢得了供货商的支持,也使得门店运营了起来。 2006年12月31日,马德昭向乐亿多供货商支付了一笔107万元的款项。至此,乐亿多彻底偿还了自开业以来所欠供货商的货款。乐亿多的新举措吸引了众多供应商前来供货:除了一些必要的节庆费用之外,绝大多数超市所收取的进场费、条码费、堆头费等费用一概不收。 目前,乐亿多超市一天的营业额在20万元左右,本月计划偿还向股东筹集的100多万元资金。这意味着乐亿多超市将结束欠款历史,步入正轨发展。 评论 零售产业安全红灯亮起 普尔斯马特,这个曾经在中国拥有不逊于沃尔玛和家乐福光环的“零售巨头”深深地刺痛了中国供货商,也给法制尚不健全的流通领域和不作为的官员狠狠地一记耳光。 拖延两年的普马案一审判决,面对原联合总裁吴卫东被判无期徒刑的结局,供货商们除了对他有一种“替罪羊”同情心外,对这个结果是麻木的。用供货商自己的话来讲,即便是普马高管被判死刑,供货商所遭受的损失目前也是没有办法追回的。 近几年,面对洋超市的大举进军,中国供货商“崇洋媚外”的心理作祟,追随者趋之若鹜,地方政府也为了捧得招商引资的政绩,被洋超市、大品牌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冲昏了头脑。而监管部门的推脱态度也令许多恶意零售商有可乘之机。 普马案是典型的。普马关门倒闭之前,很多供货商就已经察觉到资金断裂的危机,供货商对这场危机的预判,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巨额的损失还是造成了。之后,我们又看到了类似资金危机倒下去的盛兴、超市发等等。 用穷途末路形容供货商现在的处境并不过分。主管流通领域的商务部门声称自己没有执法权限;行业内缺乏相关强制立法,去年11月起执行的“零供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面对如此恶性事件时没有丝毫效力。而供货商之间的自救联盟在经过了几次失败之后是否有成功的希望仍是未知数。各自维护自身利益的初衷、传统的自救手段,使得供货商这一群体天生带有不团结的局限性。 而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维护的。零售终端产生的问题,目前已经引起了上游供货商、经销商的资金危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受到重创。 在下一个普马案爆发之前,立法、监管等问题应该得到所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零售领域的产业安全问题已经亮起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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