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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生鲜区 温度有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3:13 法制晚报

  《超市购物环境规范》十一起实施 今发布标准稿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略有变化

  超市生鲜区 温度有要求

  与此同时 取消卖场收银台具体数量的规定 其他有争议的规范并没有改变

  本报讯(记者 王立莉)今年10月1日起,《超市购物环境规范》标准将正式实施。今天上午,记者从该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标准比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生鲜区的基本要求”,对于生鲜温度提出严格要求。

  据悉,根据标准,“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畜禽产品加工要按照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工作台和加工器具要专管专用,避免病菌交叉感染”、“熟食和面点的销售人员将戴干净的口罩和手套,不佩戴饰品”。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表示,目前生鲜食品占超市食品比例在30%以上,也是比较容易出现

食品安全问题的。所以,在此次标准中强调了对生鲜食品的要求。

  今天公布的最终实施标准,除了加入生鲜规定外,还取消了规定卖场收银台的具体数量等规定。

  此前有争议的在中小超市还比较难做到的“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应设有客用

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通道应符合卖场整体动线要求,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折扣店和便利店宽度应保持在1.2米以上,仓储会员店、大型超市应在1.6米以上”等规定没有改变。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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