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继G恒生之后又一例控股股东抛售伟星股份现“大非”抛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继G恒生(600570)之后,又一例“大非”抛单浮出水面。昨日,伟星股份(002003)发布公告称,截至9月13日收盘,其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抛出79.549万股伟星股份,占总股本的1.06%,平均售价12.56元。

  值得一提的是,伟星集团持有的伟星股份2997.0928万股限售股份中的373.9171万股,于9月11日才刚刚“解禁”———可上市流通,伟星集团就选择了通过二级市场抛售了其
中的79.549万股。从而告诫人们,所谓控股股东不会轻易抛售其用以维持控股地位的股份的论断是不可信的。

  伟星股份的董秘谢瑾琨昨日就此对记者谈了三点看法。一是,大股东的减持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大股东减持不会对伟星股份的运营构成任何影响;二是,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股改赋予大股东的权利;三是,伟星集团本次减持伟星股份的数量,相对于其持股来说,比例很小,无非是想显示一下自己拥有的股份是可以流通的。

  事实上,上述抛售之后,伟星集团仍然持有伟星股份2917.543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9.01%,其控股地位丝毫也没有动摇。记者也注意到,伟星集团出售伟星股份完全遵守了其一年前作出的股改承诺———“只有当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不低于8元时才能出售。”然而,沪深两地股市的投资者显然由此感到了“大非”抛售时代的到来。

  昨日,伟星股份大跌6.04%,收盘报11.51元。伟星集团是否还会进一步抛售伟星股份呢?谢瑾琨表示,收盘后公司会向控股股东了解相关情况,如果伟星集团的抛售数量达到了信息披露的要求,伟星股份会向投资者公告的。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