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对“商账追收师”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昨日,两家培训机构负责人致电本报,都表示自己是四川“惟一一家”获得汇诚诚信(北京)技术培训中心委托授权开展商账追收师培训的机构,然而,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和省劳动厅证实,汇诚诚信没资格授权外地(包括成都)培训机构开展商账追收师培训。记者 刘畅 黄旭阳 摄影 刘晋川
办班培训 两家都称是“惟一”
昨日上午,成都市天天向上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先生来到本报,向记者出示了汇诚诚信(北京)技术培训中心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其为合作办班机构,委托期限为2006年8月8日到12月31日。刘先生告诉记者,获得这一授权委托不需要任何费用,他只负责在成都招生,预计10月中旬可以开展第一期培训。学员所交学费由成都培训班和汇诚诚信(北京)技术培训中心以3∶7的比例分成。
中午,又有一名自称“四川省经济发展促进会项目部负责人”的王先生来到本报,说自己有汇诚诚信授权的办班资格,他出示的《授权委托书》和刘先生的十分相似,只是委托期限从2006年9月12日到12月31日。
两家“惟一”的培训办班机构遇到一起后,十分吃惊,他们给北京方面打去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成都地区确有两家授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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