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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新华社不会垄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3:09 北京商报

  商报讯 (实习记者 刘佳) “新华社本身处于市场竞争中,现在又有权对竞争对手进行监管,这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中国未来的《反垄断法》。”在昨天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彭博社记者针对我国9月10日发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提出疑问。

  对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解释说,新华社管理外国驻中国的通讯社机
构是政府委托的任务,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监督,不会使新华社成为这个领域里的垄断者。“中国政府对于外国媒体机构开放的政策并没有变化,中国政府将依法保证外国媒体在中国报道的权利和自由。”

  《办法》中明确指出,新华通讯社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经新华通讯社批准,并由新华通讯社指定的机构代理。外国通讯社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发展新闻信息用户。

  最后,柳斌杰也承认由于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间还很短,在新闻出版业开放的过程中,许多方面的法规跟不上,有时就需要有一些行政规定来加强管理。

 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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