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拍卖成交额名列全国首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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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张莹报道:近年来,广州拍卖市场日益红火,交易金额逐年攀升。据统计,目前广州地区共有拍卖企业123家,2005年拍卖成交金额逾300亿元,名列全国首位。 但是,广州市税务部门的稽查结果表明,广州一些拍卖企业存在三大涉税违法问题。在今年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对广州7家拍卖企业的税务稽查中,就发现有4家企业存在
据广州市地税第二稽查局介绍,目前广州市一些拍卖企业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手法偷逃国家税款: 一是隐瞒取得的佣金收入,或将部分佣金收入作为拍卖成交金额不作收入记账,甚至串通买受人(委托人)“做低”佣金收入。如某拍卖行采取此手法瞒报佣金收入高达290余万元,偷逃税费100多万元,被税务稽查部门追补税款外,还加收滞纳金39万元,罚款50万余元。 二是将取得佣金收入挂往来账,或将拍卖保证金抵作佣金收入,不及时转作收入申报纳税。如某拍卖行在成功拍卖一批房地产后共取得佣金收入190多万元,却一直以拍卖成交总金额未收齐以及拍卖房产未过户为由,未按规定将收取的佣金收入作为收入申报,结果在今年的税务稽查中被发现,查补税费、金和罚款合计72万余元。
三是开具收据收取佣金收入,或收取收据入账,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如某拍卖行收取佣金收入27万余元,开具收据代替发票且未作为收入申报纳税,结果被查补税、费(金)和罚款9万余元。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拍卖行业发现的涉税违法问题,其实与其他经营行业出现的偷逃税手法大致相同,但由于拍卖行业需要特定的经营资格,准入门槛较高,在税务监管方面需要多个政府管理部门的配合。为此,广州地税将进一步加强与房管、工商、司法、金融及拍卖协会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拍卖信息共享制度,收集拍卖行业信息,同时加大税务检查力度,以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业的税收秩序。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