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对开发商囤积土地行为坚决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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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2: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6日电“对开发商囤积土地然后闲置的惩罚措施原来就有,只是过去执行的不够规范,国土部门今年会对一切长期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北京日报消息,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志在近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家峰会上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上述“提醒”。 胡存志表示,去年一系列宏观政策的出台导致了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土地通过
大型房企有着雄厚的实力,拿地能力也是不可小觑。来自峰会组织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共储备土地面积40210.7万平方米,而北京去年的住宅供地面积不到1000万平方米;其中土地储备面积在100-500万平方米之间的企业有43家,占比最大;土地储备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的企业有9家,与去年相比多了近一倍。 胡存志认为,开发商在土地市场上要保持理性的竞争,最近国内的一些土地拍卖会上出现一些高出底价很多的市场价格,有些甚至是天价。在拍卖交易中也存在一些不理性的因素,这些因素是不可忽略的,这些非理性的无序竞争不仅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对于企业的自身发展也是不利的。 按照规定,政府将土地供给使用者,使用者应该在两年内进行开发,没有开发就是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不用要收取闲置费,两年以上不用就要收回。“既然有惩罚措施,国土部门今后就一定会坚决执行。”胡存志说。 新闻链接 去年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将房地产列入了产能过剩行业名单。近日,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一份研究报告又称,当前房屋存在潜在过剩危机,商品房的施工面积相当于按目前水平计算5年多的竣工面积,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在2005年全国已被购置土地面积中,未完成开发的有近1.7亿平方米,按2005年前11个月的开发水平,还能满足一年多的开发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