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限小”与中央“解限”拉锯战已持续逾10年(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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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15:10 中国新闻网 | |||||||||
1996:解禁无疾而终 在1998年之前,全国已经有城市对小型车进行零星的限制。而中央却早在1994年第一部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就鼓励小排量车的发展。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微型车的种种限制。
当时段里仁任职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虽然作为城市的交通管理者,他一再声称自己并不赞同“限小”政策,但他所属的交管部门也并没有执行解禁通知。“因为当时的上级部门——公安部没有给我们直接发文指示,而且中央的解禁文书发出之后就没有其他后续措施了。”段里仁这样解释。 “1996年的文件是一条孤立的行政命令。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单兵作战。当时国内汽车市场需求不足,文件的目的是单纯为了提振我国的汽车工业,促进市场增长。”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副主任张宇贤对记者说。他参与了两次汽车产业政策的制订和修订。 这一年,中国汽车工业庆祝了自己的40周年,但整个产业正处在艰难的结构调整期间,“那时候,发改委从汽车工业的战略高度出发,颁布的取消限小令,并没有得到更高层领导的助力。政府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认识不足。”尹家绪回忆说。 这无疑低估了小型车在中国成为“百姓车”的市场潜力。 虽然在84个城市受限,微型车的发展依然依靠其3万~6万元的价格,在华北华东等中心城市以外的地方,打出了自己的天下。“购买小型车的顾客,70%都是以价格决定是否购买。而目前国内小型车的定价,稍微有一点经济来源的家庭都买得起。”长安集团一位地区销售经理告诉记者。 小型车在价格上如此亲民,却使一些交通紧张的中心城市更不敢轻易放开限制。“道路建设是慢变化,但车辆增加是快变化。”段里仁说。他认为,一个城市的交通容量具有相当大的弹性。而用管理和经济的手法调节交通,比用行政的手法限制车型要安全有效得多。但政府还是坚持选择了最简便直接的方法:限制小型车。 “中国的政府都是强势政府,资源在它手里。”在汽车产业的管理上,地方政府持有制定地区目录,决定是否上牌等权利,“它说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没办法。”尹家绪说。 1996年的解禁令没有任何实质效果就无疾而终了。此后各地“限小”之风不退反进,在2000年左右达到高峰。从1998年开始,尹家绪屡次上书,负责产业管理的部门也由经贸委变成了发改委,上书通常都得到这样一个回函:中央的态度是不“限小”的,但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地方不执行,他们也鞭长莫及。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