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3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经各地质检部门核实,近期国内有媒体报道的“由于没有对转基因产品检测的统一标准,许多国外转基因大豆油未经检测直接进入我国”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转基因植物产品主要为大豆和大豆油,均以原料方式进口后用于加工。据我国广东、上海、浙江、珠海、天津、江苏、辽宁、江苏、广西等9个大豆油主要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统计,2005年我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原油约169.4万吨。这些货物入境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均按规定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了转基因的声明、转基因安全证书和批准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在查验货证相符后,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样品进行转基因符合性检测,经检测上述货物均符合我国转基因标准的规定。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转基因大豆原油出具证明并进行转基因产品标注,准许运至加工厂进行精炼加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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