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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规划之笔”生出“恶之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0:54 经济参考报

  日前,建设部官员透露,土地审批的面积和建筑项目的规模等都靠规划来限定,但是也容易通过权钱交易改变,地市一级规划部门已成滋生腐败的重灾区,就因为掌握有规划审批权,所以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为此建设部与监察部联合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防止规划腐败行为发生。

  当前,城乡规划问题多多,不按照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违反规划盲目圈
地大拆大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如此等等。加之城乡规划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这种乱象之下,城建规划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可以说,每一桩违规规划背后,都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在与现行游戏规则做斗争性的利益博弈。而“规划之笔”一旦产生腐败,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姑且不谈,导致的最大恶果往往是“一枝罪恶之笔令一座城市畸形发育”。有例为证,在成都一起“全国首例城建规划腐败案”中,主宰城建规划大权的官员朱笔一挥,展示成都形象的窗口通道——迎宾大道顿然缩水走样,不仅严重影响景观效果,而且还导致两幢新修高楼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新华社前不久的一篇文章指出,规划腐败大多数是带“长”字的各级领导干部所为,规划腐败典型地体现出权力在失控后的寻租特征,即权力资本化。只有握有权力之人,才能决定城建项目的命运,其中既有主管城建规划的官员上下其手,更有离城建规划事项很远的高层官员呼风唤雨,以上侵下。如此这般,规划部门不成为腐败重灾区才怪。

  因此,要严防“罪恶之笔”毁坏城乡规划,光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不够,其根本出路在于制度的创新和完善。首先要建立清晰平衡的权责体系,明确各级官员乃至工作人员的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违法就惩治谁,使一切权力者成为制度与体制的遵从者和维护者;同时实行建设项目审批终身责任制,只要是其审批的项目,就要负责到底。其次是公开权力运行的全部过程,尽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可建立社会质询制度,以做到充分论证,认真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把整个规划过程都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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