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四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14)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6:19 经济参考报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7.3%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5.4%;其中,对16–24岁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年龄在16-34岁之间者为求职主体,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9.9%;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5.3%,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4.6%。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9、1.06、0.82和0.81。低年龄组求职者的就业压力缓和于大龄求职者(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