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9月12日披露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召开投资者沟通会、电话咨询、邮件、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在汇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方案为:
一.执行对价的安排:
以公司总股本310,000,000股为基数,拟由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8股对价,流通股股东将获得34,200,000股对价。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10,000,000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承诺:2005年至2009年度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同时并以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21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5年9月12日刊登《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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