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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事长一支笔搅乱绵阳高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绵阳高新(600139)今日公告重大借款诉讼事项。该案涉及借款金额巨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88%。不过奇怪的是,公司称并无该笔借款记录。经初步调查,该案可能与公司原董事长陈亚平有关。

  公司日前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编号(2005)合民初字第88号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及相关民事起诉状,内容涉及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事项。根
据送达的资料,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前身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皖能集团业务合作,共欠其3357.06万元。2002年12月27日,鼎天科技、鼎天(集团)有限公司、皖能集团三方签订《债务转让协议》,约定:前述债务转由鼎天集团承担,并由鼎天集团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由于《债务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担保协议未如约签订,三方又于2003年1月8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2003年3月31日前有关担保协议仍未签订,皖能集团有权单方面解除《债务转让协议》,则债务仍由鼎天科技承担。由于担保协议未按期签订,2004年12月22日,皖能集团已单方面致函解除《债务转让协议》,并要求三被告--公司、鼎天集团、成都普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归还欠款3357.06万元,并承担违约金664.5555万元和相应诉讼费用。

  经初步清查,公司发现该案所涉及的巨额借款在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并无记载,公司财务部历年会计账目中亦无有关此笔借款的记录。借款事项在公司历次有记载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中均无记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形成任何决议并予以公告。历年来公司与皖能集团在业务上并无任何合作。公司称,在收到法院送达有关资料后,方知悉该事项。

  根据法院送达的有关资料和皖能集团提交的有关证据,2002年12月27日,鼎天科技、皖能集团、鼎天集团三方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确认鼎天科技因业务合作欠皖能集团3357.06万元。但该协议仅有公司原董事长陈亚平亲笔签名,未盖公司印章。2003年1月8日,鼎天科技、皖能集团、鼎天集团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仍仅有公司原董事长陈亚平亲笔签名,未盖公司印章。

  资料显示,2004年1月,因有关担保事项未形成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陈亚平曾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据当时上证所公告,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31日为东方光盘制造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02年6月28日违规为关联公司鼎天软件有限公司三笔合计141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以上两项担保涉及金额合计占公司2002年末净资产的70%,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形成任何决议,而且直至2003年11月22日才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陈亚平于2004年2月辞去公司董事长。

  该案将于2005年10月26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公司对该事项正在进一步追查,查清事实,积极应诉,争取尽可能降低公司风险,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者:记者 周韬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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