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2005年4月18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80,700,000股。根据上市交易所上市规则,持有本公司发行股本654,780,000股的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于所审议的议案一中存有利益,需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一放弃投票权,因此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第一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1,525,920,000股,对第二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2,180,700,000股。
对于议案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43,53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548,7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6%;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94,75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对于议案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298,31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03,5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94,75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财务顾问粤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亨达融资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记名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批准、确认及追认JadeEmperor收购协议及项目公司收购协议及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之交易,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以落实或促使JadeEmperor收购协议及项目公司收购协议生效而属其认为必要或恰当之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订有关文件。
(643,531,4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该事项的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0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通函。
2、批准委任黄金陵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与黄金陵先生服务合同之条款,以及代表本公司签署及授权签署彼等认为对进行上述职务委任属必须及权宜之该等文件。
(1,298,311,4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该事项的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0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通函。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本次会议的投票审验人,基于本公司收集的投票结果履行计算后达到上述的投票结果。
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李建辉律师出席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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