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圆明园事件 主管部门感谢媒体监督和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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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4: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将妥善解决保护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今后将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本报北京5月24日讯 记者赵永新、王建新报道:北京市委宣传部今天上午就圆明园保护有关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海淀区政府副区长于军、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表示,要严格
于军介绍说,自2000年以来,北京市把圆明园的环境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投入了巨额资金搬迁整治,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少部分问题正在解决过程之中,如媒体报道的湖心岛出租、万春园的别墅等。 关于湖底防渗工程,他说,海淀区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区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圆明园工作组,对圆明园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研究解决办法。责令圆明园管理处认真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组织环境影响评价。 于军说,随着社会各界对圆明园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各种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圆明园管理处广大职工的认识和工作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海淀区区委、区政府对圆明园的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对其今后的工作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他还表示,感谢媒体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给予的监督和批评。今后将定期向媒体发布有关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和整治的有关信息。 孔繁峙在肯定了圆明园保护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后说,在圆明园遗址保护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问题。对于专家质疑的破坏驳岸问题,他说,驳岸是圆明园文物的一个种类,必须按照“整旧如旧”的原则整修,市文物局对有关问题正在了解之中。 媒体来源: 《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