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继林5月19日北京报道今天,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主办的“2005公司治理政策对话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表示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所有权结构特点和当前的公司治理情况,决定中国今后需要四个主要步骤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胡汝银说,当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有四个特点:非流通股的压倒性比例、非
流通股过于集中于一个大股东、通常最大的股东为股份公司而非个人和过分分散的流通股东所有权及金融机构投资者比例过小。
从中国当前的公司治理情况来看,胡汝银表示,内部控制和关键人物控制模式是中国企业管理的主要特点,而这一模式存在严重的问题:控股人或经理同少数股东之见的利益冲突,企业内部人员包括控股人通过关联交易剥夺了少数股东的权益以及缺乏有效监管和低效的决策和风险控制机制。此外,由于缺乏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有效法律框架,从而缺乏有效的法律惩罚机制,法律自身缺乏强制力,导致投资者寻求法律保护困难重重。加之在证券市场违规的惩罚方面,行政因素往往代替了法律规范。我国的法律体系缺乏对于证券市场违规行为为民赔偿的有效的听证以及共同起诉制度,而这种制度已经在美国的证券业中广泛的应用。
胡汝银说,对于中国的中小股东来说,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显然是不够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披露形式往往比公司效益还重要。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他们会不厌其烦地遵循这种形式,甚至因此而制造假的财政决算。此外,国有上市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关联和非关联任命,使得每一个国营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都有相应的官方的性质职务或级别,由于有强烈的政治动机,弱化了商业动机,高层政府官员的利益高于投资者的利益。
胡汝银认为,今后要提高中国公司治理水平,需要四个主要步骤:
第一,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其强制性。通过立法提高对小股东的保护,对于违规行为更为强硬的制裁强化对董事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行为的监管。通过减少或出售国有股份,引进其他的有相当规模的外部股东,如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共同基金会、保险公司、社会福利基金会、外国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
第二、所有权形式多样化。鼓励更多的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推动审核委员会,提名任命委员会控制削弱决定性和控制性股东、执行官的权力,加强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上交所将在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制定上市公司董事长行为规范指引等,重点强化董事会的诚信和责任。
第三、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和高效。加强管理市场避免政治干预,使得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市场非政治化,在激励和薪金机制的基础上加强管理的所有权。研究表明,国有上市公司主管的股份和公司的市场价值有很大的关系。
第四、加强市场的效力。在产权投资市场上家里一个高效的价格机制,停止市场操作和内部交易,严控市场违规行为,发展企业自主控制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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