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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证交所部署年报披露工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09:15 证券时报

    深沪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编制、报送和披露2004年年报。

    通知规定,凡在2004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在20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4年年度业绩情
况的,也应当于2005年4月30日前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披露2004年年报。如预计不能如期完成2004年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2005年4月15日前向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5年2月1日。

    根据均衡披露原则,上证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报,深交所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报。

    通知指出,对于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同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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