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业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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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1: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晋城市金辇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3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0,431,870股,占公司总股本371,250,000股的62.07%,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7,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2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81,8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6%。公司5名董事、1名监事、7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贺贵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山西兰花大宁煤炭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36%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赞成股份数为3,09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二)《关于对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230,431,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三)《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山西兰花大宁煤炭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赞成股份数为3,09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四)《关于无偿受让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赞成股份数为3,09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贺虎林先生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