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电(记者沈路涛、周玮)为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能量,文化部日前出台政策,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并抓紧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
按照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演出业、影视
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在已逐步放宽准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降低门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
据了解,文化部门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对过去颁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要进行认真清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有数据显示,在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占到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就业人数占到2/3。鼓励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文化产业,将有助于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市场报》 (2004年11月12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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