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通讯员程屹)近年来,因饲养宠物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2002年和2003年,朝阳法院每年受理的宠物纠纷案件不超过10件,而今年截止到10月份,仅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就受理此类案件近10件。为此,朝阳法院对宠物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宠物纠纷案件大体有3类:宠物致人身体健康损害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人致宠物肌体损害或其他损失如丢失等引发的赔偿案件;因宠物引发的其他纠纷,如在解决宠物纠纷
时当事人不能冷静处理导致殴斗、非法扣押财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
调查发现这类案件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北京地区出台的养狗新办法,对狗类宠物饲养的限制放宽,使得饲养宠物的家庭日益增多,饲养宠物已经成为社会普遍现象,但同时对宠物的管理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二是由于人们对精神生活的渴望,许多宠物从普通动物变成主人生活中的朋友,甚至在饲养人眼中变成家庭的一员,因而对宠物造成的损害或者因宠物引发的矛盾常常不能妥善解决,甚至导致激烈的冲突。
为此,法院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管理,一是严格办理饲养手续,对非法饲养的宠物依法予以收缴;二是限制宠物的饲养数量,防止宠物数量的急剧上升;三是对宠物饲养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其增强人身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因宠物引发的社会纠纷。J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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