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美伦:一个监管者的背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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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02:0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安明静 有人为她的离职欢呼,有人却在深深遗憾。 2004年9月13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免去史美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消息。
短短的消息没有对免职原因做任何的说明。面对媒体的种种猜测,史美伦的回答是“我该做的都做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需要回家去了。”说此话时,她已经回到香港,距其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一职已过去三年半时间。 作为掌管发行与上市工作的证监会副主席,在其任职的三年半时间,正与内地股市经历的漫长熊途吻合。她所坚持和推行的监管措施被批评者认为在内地证券市场“水土不服”,并指责她不懂国情照搬国际标准的监管措施造成股市下跌。 从2001年3月至12月,也就是史美伦上任之后的9个月中,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监管的法规、条例就达51件;同时,有80多家上市公司和10多家中介机构受到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甚至立案侦查。 她是一个坚定的人,即便是她的反对者,也不能否认这一点。面对不绝于耳的指责之声,这位从香港证券界来到内地的“铁娘子”仍坚持一个普遍性的国际标准:那就是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透明原则。或许由于内地存在着太多的特例,使这个普遍性的国际标准以及提倡它的人处处受到牵制。 当舆论的目光集中在对她监管理念的讨论时,作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位担任副部级官员的境外人士,史美伦却低调地将其巨额薪金设立专项培训基金,用于对证监会官员及财经记者进行国际化培训的费用。她认为境内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无法离开媒体的舆论监督,而新闻媒体公正的报道,也正是对于投资者的教育。 在史美伦离职消息被证实后,有媒体评价其“壮志未酬”。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所倡导的独立董事以及保荐人制度,以及为完善信息披露以及推进公司治理结构而出台的多项规章制度已在内地证券市场扎下根来。 在她离去之时,有网民这样评价:“我们需要温暖的现在,她却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未来”。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史美伦在内地证券市场所树立的监管理念会逐渐被更多的投资者所认同。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15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