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政府还”有望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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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13:52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小企业只要缴纳了保障金,一旦企业发生危机,员工工资依然可以得到保障。去年6月,本市颁发《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及使用实施细则》。记者日前最新获悉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开展“欠薪保障金问卷调查”,对该制度进一步探讨,为将该制度进入立法层面征集信息。 小企业受规模和资金制约,经营风险较大,破产、歇业乃至业主逃匿等状况时有发
据市政府促进小企业协调发展办公室有关人员透露,现在正在考虑通过地方立法,将这种制度固定下来。一旦法律化后,对员工权益保护将更全面。 [新闻链接] 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 按规定,凡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不到300人的企业,均需缴纳欠薪保障费。每户企业每年只需缴纳一次,缴费数目根据企业类型和用工数而异,最多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企业缴费后,如发生歇业、破产或业主逃匿等情况,因此拖欠员工工资或欠缴社保费的,即可申请垫付欠薪或社保费。当企业歇业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其资产暂时无法变现或不足以偿付欠薪或社保费的,由清算组织申请欠薪保障金给予垫付。 作者:□记者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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