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广告亟待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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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4:42 北京现代商报 | |||||||||
针对近年来部分名人、明星滥用其知名度,频繁出现在不实甚至虚假广告中,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通过媒体发出致社会名人、明星的公开信,呼吁他们珍惜自己的荣誉和形象,拒绝承做企业重金聘请的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这一呼吁具有针对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名人明星广告越来越多,但存在许多问题。一些
聘请名人明星做形象代言人,可以使企业和产品产生良好的“明星效应”。但是,如果不对名人明星广告进行规范,必然使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使不法商家大行其道,也会使更多的名人、明星误入歧途。 规范名人明星广告,需要名人明星们加强道德自律,珍惜自己的名誉,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严格执行广告活动道德规范,严格遵循诚信为本的原则,决不能在金钱的驱使下,昧着良心替不法厂商做虚假宣传。名人明星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来自社会公众对其劳动成果的认可。正因为如此,名人明星们才更应该自重。如果只是为了赚取巨额酬金,滥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甚至出卖自己的人格良心,必然遭到公众唾弃。 规范名人明星广告,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制约。在国外,对明星广告限制得很严格。我国广告法虽然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对名人明星在广告中的法律责任缺乏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名人明星在广告中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王学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