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不公平掩盖旧的不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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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 03:29 证券时报 | |||||||||
黄湘源 “以股抵债”被说成是解决大股东占款的现实途径,实质上是以一种新的不公平掩盖旧的不公平。 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之后又无法还清欠款,不得已用股权来抵偿债务,这个过程
对于“以股抵债”,投资者最担心的是定价机制是否合理,是否会被大股东从中操纵。作为整个方案的核心部分,现有的定价规则规定,“参考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以股抵债股份估值报告,合理确定价格,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于“以股抵债”类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其财务报表的可信度究竟如何、根据财务报表而不是依靠市场的方法得出的抵债价格是否体现“三公”原则难以预料,给估值工作带来了难度。即使像电广传媒一样以净资产价值为底线,这也不尽合理。因为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很大部分是靠广大流通股东的投资形成的,如此定价对于流通股东权益是极大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