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促进再就业作用小额信贷将在大中城市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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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1:1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7月6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中国银监会联合召开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此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认真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发挥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再就业的实效。
江西、重庆、天津、黑龙江、上海五个省市在会议上介绍了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践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和劳动保障部在会议上提出,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普遍推广创业培训加小额信贷的工作模式。同时,还将在13个国家创业培训示范城市启动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与建立信用社区的联动效应,有效提高小额担保贷款质量和再就业成功率。 黄菊在批示中指出,小额担保贷款是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之一,落实好这一政策,不仅能够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而且也是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并搞好创业培训,建立信用机制,发挥担保基金和财政贴息的扶持作用,使这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出这项政策促进再就业的实效。 从2002年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文件,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对象、数额、期限、担保及贴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各金融机构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2.2亿元,其中,今年1-5月份新增5.9亿元。 为了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更好地发挥促进扩大再就业的积极效应,针对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在今年3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从简化担保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明确风险分担机制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增强了这项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会议提出,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集中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切实简化贷款担保和审批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二是积极推广“创业培训与小额信贷相结合”的经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三是有效利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积极开展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四是加快各种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五是搞好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定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六是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7月07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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