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继续放宽 获准投资商行次级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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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1:3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赵冰 发自北京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刚刚发布不久,中国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办法就迅速跟进。6月30日,保监会宣布,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同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的比例也进一步放宽。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调控和管理,丰富保险资金投资品种,改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有效分散风险。 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15%,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比例累计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3%,投资一期次级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次级债券发行量的20%。这些要求显然比对保险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债务的条件宽松。 保监会此举受到保险公司的欢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金融投资部龙向欣表示,保险公司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办法的快速出台,使保险公司有机会第一时间参与到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认购中,对于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大有帮助。 这条消息的公布时间恰恰与中国银行宣布发行国内首只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时间大致相同。6月29日,中国银行表示,将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10年期固定利率发行人可赎回债,该债券的性质是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据悉,中国银行此次发行的次级债券将在7月7日进行招标,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都将参与其中。在中国银行的次级债券发行结束之后,建设银行也将发行次级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务。龙向欣认为,由于次级债券在认购之后可以再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比次级债务具有更好的流动性,从而受到保险公司的特别青睐。 6月30日,保监会同时调高了保险公司投资于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以及企业债的比例。据保监会上述人士介绍,保险公司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定期债务累计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由1%调整为2%,其他仍按《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总共用于购买次级债务的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的8%,保险公司购买一期次级债务的比例应不得超过其发行规模的20%。 据悉,保险公司对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债券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企业债券发行额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由2%调整为3%,其他仍按《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对企业债和商业银行次级债务投资比例的提高,有助于增加保险公司对这两个渠道的投资额度,尤其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说,可以增加对企业债和商业银行次级债务的持有量。目前,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达到1万亿,理论上讲,1500亿的资金可以流向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企业债和商业银行次级债务的投资也在理论上增加了200亿。但能否用足这部分限额,仍有赖于保险公司的现有的资金运用余额、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以及市场的发行额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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