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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银行战略:谁是未来的强者(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1:13 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的多数争议,随着国有银行改革效果的显现而逐渐淡却。后来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及国有银行改革过程中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主要观点反映在这样几篇文章中:《谁将掌握中国的金融》(《上海证券报》2005年10月25日),《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金融版图告急》(《董事会》2005年10月26日),《金融改革的困局与赌注》(“新浪财经”2005年11月22日),以及较近期的《证券监管与经济安全》(“乌有之乡”2007年6月25日),《中资银行已成为外资超级提款机》(中金在线2008年3月1日)。其警示固然需要思考,但亦反映有些学者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背景和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

  一、援引的数据多数是错误的,几家银行的股份出售价格、数量基本上是错误的,比如工商银行出售给战略投资者的股份只占上市后股份总数的7%,而非10%;入股价格一般采用市净率(入股价格/每股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的乘积决定,谈判的一般是市净率,每股净资产由审计师的审计结果决定,几篇文章援引的数据多数都是错误的。

  二、几家大型上市银行基本上是在上海及香港两地上市的公司,股份分为A股和H股。境外战略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性质基本为H股,由于境内的A股市场与境外的H股市场基本上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资本市场,几家银行A股的价格远高于H股的价格,上述几篇文章采用A股的价格来计算战略投资者的获益水平显然是错误的。

  三、银行的税后利润与对投资者的分红是不同的概念,用一个不正确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乘上利润数计算投资分红收益也是错误的,分红仅是银行净利润的一部分,如在上市招股书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承诺的分红比率是35—50%。工商银行承诺的分红比例为45-60%。

  四、入股价格应该是一个市场公平价格,我们应该站在一个历史的角度和符合市场规则的角度来看问题,而不应用今日A股市场的价格作为标准评判过去、评判境外股票市场。银行同业的二级市场的交易倍数是确定战略投资者投资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2005年香港及亚太地区商业银行二级市场的交易市净率为1.7倍左右。一般而言,上市发行价与二级市场交易价有一定折扣,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价格由于投资入股的时间较早,承担的风险较大,且一般都有3-5年的锁定期,一般较上市发行价又有一定折扣,这是资本市场的一般惯例。按照当时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来衡量,几家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价格是合理的。

  五、当时中国商业银行的情况和今天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不能割裂历史来看问题,当时境内外投资者对投资中国商业银行存在很大疑惑,当我们选择上市时,能否成功,也是有着很大的风险。2004—2005年当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在与境外潜在投资者谈判时,建设银行张恩照事件、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的高山案等事件的爆发,几乎使中国几家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中断。在这样的环境里,谈判异常艰苦,几家银行参与谈判的高级管理层表现出专业与精明,形成的价格和其它条款符合公平原则,并且按照中国的法律和监管规则履行了严格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六、对于为何引入战略投资者,我认为国际知名金融集团股权投资有助于增加国际投资者的认同感,提高境内外投资者对国有银行整体质量和发行价格的信心,进而起到提高国有银行股票估值的潜在作用,增加IPO发行需求,提高国有银行成功上市的概率。虽然这些作用无法量化,但确实是存在。并且境外战略投资者与入股的中资银行都签有战略合作协议,在多个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与技术援助,对上市后的中资银行管理水平的提升产生了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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