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过期肉”事件所引发的震动,很可能仅次于2008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让人吃惊的是,在食药监和公安调查组的约谈中,公司负责人坦承,使用“过期肉”多年来一直如此,而且“过期肉”一直“优先特供”中国内地,这一切都属于高层授意的结果。这样的消息被披露,毫无疑问会绷紧国人民族主义的心弦:为何要单单针对经济规模排在第二的中国?
“优先特供”中国的表述当然令人愤怒,但如果关注了我们的近邻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的规定,日本包括全家和麦当劳[微博]在内的约1万家店面,也已经暂停了一部分由上海福喜供货的“蒜香鸡块”销售。不难看出,在中国上海爆发危机之后,日本方面立马做出及时反应,这一态度本身就表明该国政府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极度重视。与之相比,中国的监管机构尽管在近年来有长足进步,但在监管的及时、精细、全面方面依旧未能让国人满意。
福喜明知故犯,常年销售“过期肉”,其表面原因可能在于过期肉在经过多道高温加工工序后,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健康损伤的几率很低,但更为根本的“底气”恐怕在于中国社会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弱小。借鉴发达国家经典的杜绝食品问题的治理路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三股力量一直是彼此依存的、共同发力的。但在中国,政府监管善于“突击检查”,但对于长效的、系统性的督查能力,纵使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也有不少监管缺口、漏洞;至于行业自律,这需要建立在行业协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而这一点于上海或于中国而言,都很难被寄予厚望;“三驾马车”少了两驾,社会监督几乎成为近几年食品安全监督的主要亮色。
正如新华社刊发评论所感慨的:发现福喜过期食材为何又是记者抢先?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城市中产阶级陆续将目光转向日常食品的安全问题上来。这推动了大量媒体通过非正规方式获得企业违规生产、销售食品的证据,并加以大篇幅报道的行动。很不幸,无论国企、民企还是外企,在食品安全的竞赛中无一幸免。而“媒体监督”也近乎成为推动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政策和行动加速前行的最重要力量。
民众安全意识的加强,媒体监督力量的崛起,这固然是改善目前食品安全危机最初始的动力所在,但必须指出的是,媒体-社会的监督有其致命的缺陷,即缺乏系统性的普查能力,也存在技术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的“媒治”方式,注定只能是对政府“运动式治理”的最好配合,而无法成为治本之策。当然,假如像一些专家所呼吁的,国家增加对食品安全争议个人诉讼的支持力度,这可能会成为一种更为细密、长久的途径。
福喜对于中国的“区别对待”并非特例,事实上,稍稍关注近年来外企负面新闻的人,都可以发现大量外资企业在入驻中国之后,本土化的历程也常常伴随着一些负面学习。某种程度上,葛兰素史克行贿、家乐福使用过期原料和福喜销售“过期肉”性质一样,都属于一种“理性选择”。在法制不够健全、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行业协会发展羸弱的背景下,外企在实施欺诈时既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又能规避市场的风险。
所以,福喜“过期肉”事件发生之后,类似“二等公民”、“蔑视中国”等情绪性的表达几乎毫无意义。因为在民族情绪背后,真正矗立的是中国政府与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的具体困境,在这一现状下,要做“一等公民”,逐步推进政府、行业协会和公民自身监督网络的铺开和督查能力的强化,才是值得审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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