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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民责任是全面的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18:55 《数字商业时代》

  采访·撰文 钮键军

  不同于社会责任

  专访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总干事刘卫华

  企业公民的概念过去曾一度被淡化,但这一次赈灾,两大门户网络直接提出了“抗震救灾,企业公民在行动”的口号。这一举措使很多企业的总裁在捐款时,都会讲到要做优秀的企业公民。

  “企业公民”这个称谓也不胫而走。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的会员在震后仅仅70小时,捐助已达1.29亿元。捐款的企业老总口中,频频出现这样的承诺,我们要做优秀的企业公民。

  在新浪的捐助企业排行榜上可以看到,地产业资金链已近极限,仍慷慨解囊;台商赤子之心历历可见,血汗工厂亦榜上有名;跨国公司在分工,家乐福行动最迅速;民企争相援手,央企终显大家本色。

  但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总干事刘卫华认为,企业公民理念的推广仍然任重道远,甚而,对于“企业公民是什么?”“谁是真正的企业公民?”这样的基本问题,我们仍然需要逐个厘清。

  捐款不是唯一标准

  企业公民是和谐、全面、平衡的理念

  《数字商业时代》(以下简称DT):5·12汶川大地震后,企业捐款迅速,有媒体称之为“企业公民在行动”,您是如何评价企业捐款和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

  刘卫华:捐款首先是值得肯定的,简单来讲,捐得越多当然越好,这是一种朴素的感情。

  但是,捐款不能代表一个企业就是企业公民,这只是成为企业公民的条件之一。我们根据联合国的全球契约,委托清华大学制定了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估评价标准,包括9个方面,即对所有者负责;对员工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供应商负责;对政府负责;对环境负责;对公共事业负责;对保护知识产权负责;发布《企业公民报告》或相关报告。只符合其中1条标准,是不能被称做企业公民的。

  企业公民是一个和谐发展、全面、平衡的概念。企业社会责任只是其中某一个方面,比如捐款、纳税、保护环境这是企业在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但是仅有这些就不能成为企业公民,只是企业公民的一个方面。“企业公民”是优质企业的代名词。

  捐款要量力而行

  企业公民的每一分钱都要干干净净

  DT:某公司十多年来累计捐资达8亿元,却爆出工人超时加班和工场环境恶劣的报道。此次赈灾,该公司又捐款6000万元,您如何看待?

  刘卫华: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是有区别的,这就是区别之一。捐款8亿多元,肯定是在承担社会责任。但钱怎么来的,没有人去追究,过去有句话讲,慈善捐赠不问来处。假如捐款是靠克扣员工工资、损害环境得来的,那这个来源还能算是合法合情吗?

  前年,浙江东阳的一位女企业家吴英高调向当地的“光彩事业促进会”捐款500万元,被授予“慈善家”的称号。但仅仅三个月后她就被捕,因为她的钱是非法集资而来。

  一方面在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却违法违情,这不是企业公民。企业公民的钱必须是合法经营所得,每一分钱都必须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说,企业公民是一个和谐发展的概念,强调全面、平衡。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党中央所提倡的“又好又快”而不是“又快又好”,是一个“好字当先”的理念。

  过去讲企业追求利润是最大目的,只要讲效益,其他都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企业可以是一个合法的企业,但决不是企业公民。这就好比见义勇为的概念。孩子落水,你没有力量去救他,你还是一个合法的公民,但肯定不是一个在道德上受到褒扬、见义勇为的公民。这就是“公民”两个字的深切含义。

  DT:现在地产行业的资金链大多很紧张,但他们仍大量捐款,您是如何看待的?

  刘卫华:企业公民是一个理想境界,要量力而行。员工工资不发,就去捐款,这合理吗?如果不拖欠工资,环保没有问题,甚至发展基金都留好了,捐款自然不会影响到自身发展。但是今天捐款,明天资金链就断掉,公司倒闭,这当然不行。首先要保证活下来,再去做好事。活下来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其实这是一个如何合理分配资金的问题,也是企业当家人的战略取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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