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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大改革背景下的大案 谁为高山打开方便之门(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1:34 《商务周刊》杂志

  在制度那层严密的窗户纸下

  从中国银行四年大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不难看出,对监察稽核等风险控制不可谓不重视,企业治理和内控机制设计得不可谓不完善,案件发生后的亡羊补牢不可谓不迅速,积极有
效的大检查不可谓不兴师动众,会议和文件不可谓不多,态度和决心不可谓不坚定,反思一次又一次,整改一轮又一轮,制度一套又一套,但银行里的丑闻和蛀虫,就像中国的矿难一样,层出不穷,而且“事故”越来越大,损失越来越惊人,常常是这边刚表扬和自我表扬了一把,当头就被残酷的事实扇了一记大嘴巴。这究竟是为什么?

  高山的发迹和覆灭史所反映出的制度那层严密的窗户纸下面的另一些事实,尽管只是个案,或许也能部分地给出回答。

  高山曾经是中国银行黑龙江全省系统内业绩最突出的员工之一,最高时一年拉来的存款达20亿,授信40亿额度。高山在当时还叫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道里支行新兴分理处的河松街支行主持工作半年多后,从1999年8月开始,新兴分理处的业务——主要是存款业务突然大量增加。这成为高山在中国银行青云直上,掌握越来越大权力的资本。

  中行内部人士向《商务周刊》透露,目前,黑龙江省中行划分分理处和支行,不管地理位置和经营状况,也不在管理水平,只有一个硬性指标:存款余额达到1.5亿元。2004年,中行进行了股改。股改后,存款余额的指标定为4亿元。

  一位外资咨询公司的银行业咨询顾问分析到:“要保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发展储蓄业务是目前最好的途径之一,因此不管‘存量’是多少,商业银行首先要保证的是‘增量’。”

  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平均新增额存贷比已经高达95%以上,比央行规定的75%的上限已高出了20多个百分点。新增高存贷比使得2003年就居高不下的存贷比“雪上加霜”,有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存贷比甚至超过了100%。

  中行某支行员工对《商务周刊》透露:“在2004年初中行被确定为股份制改革试点之后,我们连续召开的会议都是为了吸储。说是为了上市,为了报表‘好看’,上面的任务一层层地往下压。我们基层员工每人日均吸储量一下涨到40万以上。”

  在中国银行内部,河松街支行被称为经营性支行,没有财权和人事权,但行政级别不变。这个在2004年9月间才刚由分理处升级为支行的中行基层网点,直到案发时都没有上同城结算系统,在进行转账业务时,只能通过上级机构道里支行来进行,由此逃避了上级部门对资金往来的监管。

  一位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体系内的官员对《商务周刊》回忆到:“在对河松街支行案子的调查过程中,连主管公安的副省长都觉得奇怪,我们每年都进行稽核检查,这一案件持续4年怎么会没发现呢?”

  对此,中行黑龙江省分行某部门负责人的解释为:“我们每年都查,可是道里支行不让我们查那个所(河松街支行)。”

  上述官员同时表示,即使按照正常的防范进行稽查,也很难发现银行内部的漏洞。“目前,中行的硬件越来越先进,而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仍是1970年代的水平。为了降低成本,银行在岗位设置上都会尽量把人员放到一线柜台上,减少二线监督人员的数目。我们的检查主要通过肉眼识别,出事翻票子,装订入库就完事。检查过程中一般都不会对印鉴,只看漏没漏章,大小写是否相符。不对印鉴的原因一是工作量大,二是觉得会计和主任联手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在银行业有句俗话,叫“铁路的规章,银行的制度”。意思是说银行的制度很严密,几乎没有漏洞。然而,同时身兼银行资金的守护者、管理者和支配者的银行行长,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卷入到金融大案中的现象,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薄弱暴露无遗。一端是垄断性质下的金融市场拥有丰厚利润空间,另一端是国有体制下国有信用和资金在源源不断地提供保障,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先天性缺陷——责权不对称,产生了一个责任真空的系统,势必容易扭曲人的行为和选择,成为腐败孳生的温床。而在中国银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治综合症”,为权力的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规定,高山作为河松街支行行长,在对公业务上审批现金的权力并不大,其中基本账户是2万,辅助账户是5000元,超出这个限额要上报上级部门签字。“但是,在行长可以一手遮天的体制下,只要行长点头的事情下面一般都会照做。因此,银行的人事管理结构再安全,技术手段再先进,一个支行行长要有腐败行为根本无法制止。”一位中国银行员工在接受采访时直言不讳。

  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许多制度形同虚设。比如为防范风险,中国银行规定了四项制度:一是评判前台合规性的主任工作日志;二是组织员工学习,就是大家在网上抄文件;三是每日必查现金库存;四是在支行和分理处设内控监督员,监督员在登记本上每天记录行里包括行长和主任的所有不合规行为。

  “我只能天天写合规。”一位中国银行的内控监管员对《商务周刊》抱怨到,“主任总来翻看我的登记本,我在他的领导之下,你说还能怎么写?”

  另外,有基层员工在接受采访时还对记者抱怨到,一些银行在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认真理顺自己上级行和下级行领导的关系。从商业的角度出发,上下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应该先听基层的实际状况,再做出全局的判断,在取得基层的良好反馈之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交由下级领导去执行。但实际却往往是在上级行做出一项决定就直接下派到下级行执行,正因如此,本为防范风险的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变通”。

  “人民银行有规定,除了基本账户外,其他账户不准提现金。但是如果不让客户提现,这个户就要走,我们的存款也就没了,所以我们一般都会满足客户的要求。”该员工表示。据了解,河松街支行案发后,中国银行已经出台新规定,企业50万—100万元的转账业务必须要上报上级部门。中国银行的这个新规定,能比人民银行的规定更好运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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