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财经观察:航运巨头马士基的乱收费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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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11:53 《全球财经观察》 | |||||||||
马士基厦门公司一纸通知,就要征收集装箱“铅封费”,而且一年之内涨价两次,一个成本两三元的封签收到45元 文|黄芳 2005年1月19日,中国内地首次由民间行业协会发起,并成功促使国际航运巨头就引起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与厦门三协会就“铅封费”问题举行首次正面会谈。三协会是指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三协会”)。厦门三协会的会谈队伍,由“厦门三协会要求船公司取消铅封费工作小组”10名成员和工作小组2名法律顾问组成。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则由操作与安全部高级主管率队参加,共6名成员包括2名律师。会谈语言上,三协会坚持用中文,而马士基公司则用英文。 三协会的代表中最引人瞩目的是蔡远游——厦门集装箱拖车协会副秘书长。就是他,在一个多月前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向马士基集团高级副总裁Peter Frederiksen发难,就马士基在中国部分口岸不断征收各种“不合理费用”一事提问。“马士基厦门公司一纸通知,就要征收集装箱‘铅封费’,而且一年之内涨价两次,一个成本两三元的封签,居然要收45元,而且不能向别人购买。”蔡的语气略带激愤。Peter Frederiksen在论坛上表示“希望找个机会坐下来好好协商”。 纠纷之缘起 所谓“铅封”,就是集装箱装货后,为了确保货物安全而给集装箱所上的金属锁扣,它是保证集装箱货物安全运输所必须的、承运人所提供的集装箱箱体的一个附属品。 事件的导火索是马士基2004年两次上调“铅封费”,4月份时把原先的10元上调到20元,7月9日又上调到45元,此时厦门货代、拖车及货主反应激烈,纷纷向三协会反映,三协会成了行业利益的代言人。 在去年8月中旬三协会召开的理事长会议上,与会成员对成本不过两三元的铅封费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集装箱铅封”是集装箱的一部分,从“适航、适货”的角度看,托运人支付了运费之后,没有理由再支付“铅封费”;并且,马士基在上海、福州的港口收取50元,青岛收取10元,不仅各个地方收取铅封费的数额差距很大,开始征收的时间也并不一致;更令人质疑的是,相应的费用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及东南亚国家并未收取。 人们不禁要问,在何地收取多少铅封费,马士基有什么依据么? 据悉,马士基方面在10月26日向厦门市口岸办提交了《关于部分单位要求船公司取消“铅封费”的意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铅封费调整的主要原因在于钢材上涨、铅封成本增加;并且公司此项费用调整,已于2004年7月委托外代向厦门市物价局备案。《意见》中还指出,目前的法律并未对船公司收取铅封费用做出规定,承运方有权依据合同收取包括铅封费在内的各种费用,铅封费可以不包括在集装箱海运费中。 “原来10元的铅封费用直接由我们从陆上运价中抵付。现在的市场运价已经低于国内指导价格,拖车公司的利润实在太薄,跑两趟只相当于过去一趟。”厦门市湖里储运公司负责进出口单证操作的刘友谊向记者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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