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1日11:04 新浪综合

  比裸贷套路还深,培训贷陷阱靠什么破除?

  来源:新快报

  据报道,继裸条借贷之后,广州又发现有数百名大学生遭诓骗,饱受“培训贷”之害,许多学生因此背上沉重债务。

  相比于裸贷的高利率和暴力化,培训贷在手法上更为隐蔽,套路更深也更具有欺骗性。其常用手法是,先以培训机构或者中间组织之名,获取校方支持,然后以就业培训或者能力提升为借口,组织学生实施一系列的信心打压和饥饿营销,随之以诱骗或者欺诈的办法,让学生在半迷糊的状态下签订贷款合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培训学习费用,让本就没有偿还能力的大学生身心疲惫,倍受煎熬。

  那边裸贷还甚嚣尘上,此番培训贷又汹涌而至,大学生成了被任意鱼肉的“小白鼠”。网络贷款本身并无原罪,更何况这属于国际通行做法。大学生如果年满十八岁,具有独立的民事能力,可以按照市场规则,在自身能力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去贷取款项。然而,裸贷等校园贷的非法性和暴利性又说明,若疏于监管,则乱象重重。

  从国外经验看,对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贷款,多采取保护和谨慎性原则。比如在英国,申请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便在能够申请到贷款的情况下,毕业后仍然面临一个长期的还贷过程。在美国,通常做法是,为信用质量良好的名校学生提供低于联邦贷款利率的学生再贷款。不过在国内,由于网贷属于新生事物,准入门槛低、行业管理乱,为各种乱象产生创造了条件。没有一系列的配套体系,校园贷以及其衍生品中的问题,就始终难以解决。

  近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强调防控十大类型风险,其中特别提出要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做好校园网贷、“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

  培训贷的出现则说明,在治理裸贷乱象,规范网贷行为方面,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可能无以解决全部问题。校园贷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找准问题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一方面,校园贷的滋生,跟学生的超前消费和防控能力不足有直接关系,解决大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智商教育的同时,增强财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围绕校园贷的体系建设必须跟进,既要加强对网贷和培训贷的市场监管,对于欺诈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又要建立更为完善的诚信体系,把借与贷的行为纳入制度化笼子。

  与此同时,对于校园贷和培训贷的发放程序中,应按照传统银行贷款的模式,制定更为严格的把关程序和连带责任。大学生尽管已经具有民事能力,不过囿于其经济独立性不足的现实,发放的过程应有监护人的审查与把关,简单来说,应当获得学校老师或者家长的同意。同时,对于网贷或者培训贷,第三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借贷后的资金安全就不能由大学生独自承担,采取骚扰或者其他非法方式催贷,更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从裸贷到培训贷,校园贷款乱象值得关注。谁在管?谁来管?谁来教学生避开这些陷阱?这些问题并不难回答,一是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提高警惕性,做到理性消费;二是监管责任要迅速跟进,并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能及时干预,多管齐下方能免于借贷伤害。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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