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良好,企业家精神会自然生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全文发布。文件聚焦企业家群体,提出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企业家是私人经济部门的重要主体,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何谓企业家精神?经济学家厉以宁为《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按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说法,企业家就是开拓者、创新者,企业家就是把科学技术发明引入经济生活之中,把经济推向前进的人。那么,企业家精神就是勇于创新、努力拼搏的开拓精神。
坚韧而富有活力的企业家精神,不是在温室里培养出来的,也不是在课堂里考试得来的,而是要在一个健康运行的市场里、在不断创新、披荆斩棘的竞争之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因此,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就要为企业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以及完善的法治环境,如此,企业家精神方有可能破土而出。这也是为什么文件开篇就提出了“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企业的发展应该顺应市场规律,企业家精神才能有发挥的空间。我国企业相关的税费繁重,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壮大发展已经形成了实际的阻碍。去年底,企业家曹德旺直言税负过重,引发了学界与业界对“死亡税率”的大讨论,其后,企业家宗庆后也提出,其企业缴费多达500多项。对此,中央已经作出反应,开始新一轮减税清费,此次的文件再次回应企业家的关切,提出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还提出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企业家精神的生成还需要建立在自主独立经营的基础之上,企业的趋利本能在项目择优上能发挥优势,只有保障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才能保障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以往,企业家在政商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有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就是变相强迫投资,对企业家进行“关门打狗”,干涉企业的投资自由。因此,此次文件也强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再次重申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并研究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期待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可以在这一新措施下得到保障。
在企业的创新发展,尤其是科技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劣币驱逐良币、抄袭压死原创的事经常发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已是迫在眉睫。此次文件在完善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外,还提出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以及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尝试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覆盖面扩大,并落到实处。
当企业家创业成功,财富开始积累,就会对财产安全有所顾虑。曾经,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调侃为“民营企业家专用罪”,正是因为有些地方政府会以这些罪名对企业家进行围猎,企业家的个人财产难获保障,牵扯了多年的吴英案就是个中典型。只有财产权得到妥善保护,企业家方能无后顾之忧,企业家精神才可能持续地发散。此次文件对以往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提出要甄别纠正,强调要剖析侵害产权案例,并要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还要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弥补过错,并力图阻止新的侵权发生,此举可见决心。
当然,以上的一切保障,都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如果缺乏了公平竞争,企业无以立足,企业家精神更是无本之木。所谓公平竞争,不外乎法无禁止即允许,给不同类型的企业同一条跑道,不抬高门槛给民企设弹簧门,也不把民企当提款机,这样一来,企业家精神才有用武之地。
只要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之下,产权和财产权都得到保障,市场健康运行,企业家精神自然会生长起来,推动经济发展,增添社会活力。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责任编辑:孙剑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