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部署了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推动新型城镇化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突出特色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
长期以来,在搞好城镇化工作与农村工作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分歧,农民选择“进城”还是“种地”也面临两难的境地。进城务工可以获得更好的收入,但是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关系与基本福利都留在农村;留村种地只能获得微薄的收益,并且被牢牢地绑在土地上,也难以享受城市现代化的服务成果。
在农民两难选择的背后,城市和农村也分别面临自己的问题。比如农村空心化,许多学者就认为农村中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工作,造成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极不合理分布,又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造成了一些地方村庄出现了空心化。又如城镇化过程中,一些城市也出现了“城市病”,外来人口尤其是农业转移人口无序地涌入加剧了交通、住房、治安等压力,同时还一定程度上摊薄了原有城市居民在教育、医疗方面的人均资源。
在这些有代表性的难题上,就出现了一些把城镇化工作与农村工作相对立的意见。有些人认为只有把农村中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吸引回来才能化解空心化问题,还有些人认为只有设立更高门槛把农业转移人口阻挡在城市之外,才能解决当前城市的一些问题。在我们看来,这两方面的工作不能偏废,更不能对立,应该两者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更符合现实的路径。
最近,中央先后召开了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在部署两方面工作时,其实是兼而有之。在城镇化会议上,中央指出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而在农村会议上,中央除了提到7年内解决3亿人城镇化问题,还强调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
在落实两个工作会议部署中,我们也要充分领会中央的精神,将城镇化工作与农村工作结合起来,把城市居民与农村人口的福祉都纳入统筹的考虑中。某种意义上,就是让“进城”与“种地”都成为人们一种较好的选择,平衡两者之间的收入、福利等差距。既让进城参与城镇化过程的农民工享受到平等的市民待遇,也能让留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口“有奔头”,种地务农也成为体面的职业。
一方面,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因为户口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群体在城市所能享受的福利和权利,户口一天不能落实,这些转移人口始终是“漂”在城市,无法真正融入社区。当然,这个过程也要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
另一方面,让农村农业更有吸引力,农民自愿选择留下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就意味着必须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投入,切实解决“进城”与“种地”的巨大收入、福利落差。
同时,也要推动农村改革,尤其是提速农村集体用地改革,建立土地要素市场,让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更多财产权利。
根据发达国家城镇化的成功经验,中国的城镇化达到一定阶段,城市与农村的规模与数量会形成相对稳定的格局。彼时,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也会基本上消除城乡二元对立,降低务工与务农的收入差距,那时的城市与乡村更多的是地理上的区分,对于农民而言,无论“进城”还是“种地”都不再艰难,而是从容不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