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随笔砸谈 > 正文
 

如果未来一代只会以死抗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0: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仕兵

  2月23日《中国青年报》中《女生以死抗争“高三留级制度”》一文,讲述了19岁的黑龙江省绥阳林业中学高三女生迟明,原本性格开朗,口才好,能歌善舞,组织能力强,然而,由于她两次月考成绩排在后几名,按照该校规定,她只有选择留级或离开学校,而且不允许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在巨大压力下,她选择了卧轨自杀。

  “以死抗争”的迟明告诉我们,当前教育的功利性,已经成为教育管理者心灵之中可怕的“病毒”。升学率就是他们的“政绩”,面对所谓的“差生”,教育者公然违反《教育法》关于学生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的明确规定,制造出诸如“高三留级制度”这样丑陋的不合法的规定。

  我注意到,面对这样的惨剧,校方的声音是:这起学生自杀事件反映出该学生心理素质较差,在此事上学校没有责任!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可笑的可怕的“声音”呀。这样的声音,只不过是校方用以规避责任的。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那句话:“杀人者,不知自己满脸的血污。”但是,更令我遗憾的是,19岁的孩子,在经过了十几年的教育之后,为什么只会选择“以死抗争”这样无比消极的令人心痛的抗争方式呢?

  我以为,这才是这起“教育杀人”悲剧背后真正最大的悲剧。我们接受过长期教育的孩子,面对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行为,之所以不能自觉选择积极有效的合法的抗争途径,这一切,极大地反映出他们心灵的自我萎顿和异化扭曲,他们消极避世和畏惧强权,他们的自由精神与独立人格的缺乏,他们的民主与法律观念的淡漠。而所有的这一切,还是要归咎到教育上,归咎为教育的冷漠自私,归咎为教育的人文精神的缺乏,也就是,我们的孩子接受了太多的“精神杀人的教育”。

  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高三留级制度”,迟明选择了“以死抗争”,而不是积极有效地对个人权利的依法争取,这本身就说明,在她的精神世界,个体权利与尊严的某种丧失。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悲剧。如果我们的未来一代,在面对现实的不合理与不合法现象的时候,只会选择“以死抗争”的消极方式,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呀。所以,应该好好反思的是,我们的教育,离培养具有自我觉醒意识、独立人格尊严、民主法律理念的现代公民,到底还有多远?

  来源:2月24日《南国早报》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以死抗争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团团圆圆
正月十五闹元宵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