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环保正义是公民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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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0:06 新京报 | |||||||||
我在《新京报》上的“敬畏自然,何罪之有”不幸被方舟子说成是与风车作战。其实,我本无意与方舟子作战,也无意与何院士作战,只是感到这样的争论对于一个民族搞清楚自身和自然的关系至关重要。谁都知道,科技迷信、资本崇拜、强权话语当然不是“风车”,而是一种现实的社会思潮和社会力量,它使得环境恶化难以遏制,环评无法实施,可持续发展难以实现,而就其哲学根源,就在于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结底是失掉了敬畏自然这个基本的态度。至于敬畏自然为什么会被伪科学所害怕、被资本所仇视、被强权所排斥,
还是回到论题上来。人类无须敬畏自然和必须敬畏自然,似乎构成了正方和反方,正反双方的区别,又似乎在于对自然畏还是不畏。说来都是“畏”字惹的祸。敬畏自然者不回避“畏”字,于是被说成是对自然不作为,对自然不作为又被说成反科学,进而就是反人类。我不想说这样的逻辑是不是真的有打棍子的嫌疑,我只想问,主张无须敬畏自然的人们,你们对于自然真的无所畏吗? 就拿灾难预警来说,是不是基于人的不安全感?不安全感从哪里来,是不是对自然力量的畏惧呢?为什么不敢言畏?“畏”被放在科技的裤兜里,于是无畏,而且大无畏,并生长出战天斗地的豪情壮志。这场争论,不过是撕开了这个裤兜。原来,双方的区别不在于畏还是不畏,作为人类一分子,谁都跳不出大自然这个“如来佛的手心”。不过一个干脆承认“畏”,一个不承认“畏”;更重要的区别是,一个是有敬之畏,一个是无敬之畏,于是,后者主张人对自然“有所作为”并“大有作为”,而前者主张人对自然“有所作为”但“有所不为”。 敬畏自然,是“有所作为”的尺度。有敬便有德,对于支撑人类生命系统的自然怀有感恩之心,小有借取,有借有还;有敬便有恭,明白人类在自然界中恰当的位置,尊重其他生灵的生存权利;有敬便有智,懂得遵循规律、趋利避害,发展环保科技、绿色产品;有敬便有节,取之有度,适度开发,适度消费。 敬畏自然,也是“有所不为”的尺度。违反客观规律,不可为;滥杀野生动物、高污染技术,不可为;竭泽而渔、饮鸩止渴的开发方式,不可为。“有所不为”,还包括对于科技来解决一切问题的单向度思考持有的保留态度,更愿意检讨人的行为,改变人的不可持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来,以建立节约型、循环型、人文型和生态型的社会。对于自然,失去了敬,便忘记了畏。自然既然无须被人恭敬,便尽可由人随心所欲来支配来指使来征服来开发;既然没有爱戴和感恩,剩下的只有利用。科技失去了对自然和生命的敬重,便失去了生态伦理的约束和环境影响评价,科技的双刃性被忽略,科技甚至给了人类彻底超越生物性限制的冲动,加上资本和欲望的驱动,只有“大有作为”的壮志,没有“有所不为”的谨慎,这时候,人对于自然的敬畏便被科技所取代。 “敬畏自然”与“无所作为”之间,原来并没有必然联系。畏者未必不作为,只是不妄为。敬畏自然不是不尊重科学,只是不迷信科学。关键是,怎样明智地公正地可持续地作为,哪些有所作为,哪些有所不为,这正是人类要学习的可持续发展的课题。而这门课的卷底,就在能否重建对自然的敬畏。 至于方舟子的诘问,环保是不是代表正义?这是小学生都能给出的答案。这里需要确定的只是在什么样的层面谈论正义。是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公众利益的社会正义,还是放眼于万物共存、互惠共生的生态正义?是道德层面的生态伦理的正义,还是法律层面的诸如环评等等的正义?无论从哪种意义上,民间环保的努力,与政府环保部门的环评风暴一样,当然“大义凛然”,也应该大义凛然。维护这样的正义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毕竟大家只有一个地球。事实上那些违法开工的项目,哪个不是以破坏当地环境、损害大多数原住民利益、激化社会矛盾来满足少数开发集团的私利?然而在牺牲环境和公正的强势开发浪潮中,环保方面的声音是如此的弱势,行动是如此的艰难。当环保总局叫停30家违法开工项目的环评行动遭遇阻力和压力,需要社会大众有动于衷、予以声援的时候,与其对汪永晨们愤怒,不如一起为正义呐喊。我们期待着。 □廖晓义(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主任) 相关报道: 相关专题:院士学者市民大辩论:人类要不要敬畏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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