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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之痼改革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6日 14:34  中国报道

  本刊记者 王新玲

  引言:煤炭的市场化取决于电力的市场化,如果用电者和发电者无法进行长线交易,煤炭市场就不可能形成长期协议。

  2008年12月20日-27日,在福州召开的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大唐集团等五大电力公司结成煤炭价格同盟,未与全国供煤企业签订分毫合同,此轮价格博弈中,电力公司期望电煤价格下降,以减少2008年在电力公司普遍持续的亏损,但煤炭企业普遍看好2009年煤炭市场。此前的12月4日,国家发改委分别向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下发《关于召开2009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通知,明确表示将建立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

  对此,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韩晓平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会(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本就不应该存在,它会形成买卖双方的价格联盟。国家发改委的这一措施很好,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和鼓励煤电之间建立长期协议机制,以解决多年来的煤电之痼。

  其实,每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煤电双方都因价格而争执不休,每每由国家发改委出面调停,最终商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折中价格。而今年,这一惯常行为没有继续,国家发改委决意不再做“和事佬”。面对此次煤炭价格谈判崩盘,坊间有传会后国家发改委将召集两方再行会谈,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无此方面的明确消息。专家表示,煤炭双轨制可能就此终结。

  “煤炭价格双轨由改革失误造成”

  计划煤与市场煤共同存在,人们称之为“煤炭价格双轨制”。计划煤是指每年年底的煤炭计划会上电厂同煤炭企业签署的合同,这部分煤又被称为重点合同煤,与之相对应,市场煤即指非重点合同煤。早在2005年,政府部门已经放开煤炭价格,但由于电煤供应紧张和煤炭价格上涨,多年以来,重点电煤始终受到保障和保护。

  2005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交易会上,煤炭与电力争执价格,最后国家不得不实行“煤电联动”,允许煤炭电力价格一起涨价,双方皆大欢喜。

  2006年,“煤炭订货交易会”更名为“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国家先定了“电价不能再涨,煤价双方协商”的原则,结果五大发电公司一单未签,理由是煤炭已经市场化,而电力还是计划经济。最后,交由国家发改委调停。

  2008年,在煤炭价格的剧烈波动起伏下,国家发改委短期内两次限制电煤价格上涨。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出2008年第46号《关于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至12月31日(2008年),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各地参照上述规定,制定本地区重要港口煤炭集散地动力煤最高限价”。公告发出后,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有所遏制,但出现了合同兑现率下降、部分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不同程度上涨的情况。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出(2008)2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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