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城市房价疯涨到几时(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08:08 深圳商报
焦点之2 全面推行廉租房制度 代表委员建议给中低收入者直接发放住房补贴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按照现在的房价,在国内很多大城市,中低收入者要想购买商品房,是非常不现实的事情。为此,代表委员们比较一致地认为,各级政府大力建设廉租房,是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最好的“药方”。 居者有其屋并非人人买房 劝大家“不要把兜里的钱都给房地产商”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所谓居者有其房,是说政府要保证老百姓不会没有房子住。至于说要保证所有的人都拥有自己的住房,不要说中国,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而到现在为止,中国的自有住房率,在世界上是排在很前面的。”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吴敬琏认为,一方面政府应该想办法提高低收入群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建低价房、廉租房等,“把廉租房提到首位,满足真正需要住房者的要求。” “解决住房问题,必须搞清楚政府的责任和市场的关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委员强调,“居者有其屋,但不能是居者买其屋。让中低收入者都能买上房,这个目标太高,很长时间难实现。如果把目标定高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用行政的办法人为压低房价,会带来后遗症。” 来自香港的李秀恒委员也建议中央批准地方政府仿效香港做法,为低收入人士兴建“廉租公屋”,解决无力置业人士的住房问题。 廉租房可实现循环利用 对于廉租房制度如何实现,人大代表李永忠提出,应该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对于租房户来说,如果过几年富裕了就可以搬出去,廉租房可以由政府再次出租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实现循环利用。”他认为,在城市住宅中,比较理想的廉租房比例应该在30%左右。” 吴敬琏认为,建设廉租房比较好的方法是利用社会资金,政府可以用四两拨千斤的政策办法,比如贴息。“四两拨千斤,我拿1亿出来,就可以带动若干亿,甚至几十亿。还有就是非政府组织,可以起很好的作用。” “要用市场价租房。”陈清泰强调,国家应给中低收入者住房补贴,补贴要补到个人,而不是补到房子上。要大力发展廉租房,廉租房也应该收取租金,政府再给低收入者补贴,让他们按商业性租金来租房。 李永忠还建议,让廉租房与商品住宅搭配相邻,富人穷人住一起。一方面贫困者也可以享受周边的设施,同时也可以为附近的住户提供家政等服务。 建设廉租房实行问责制 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解决最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政府要采取的措施就是全面实行廉租房制度。 汪光焘表示,去年年底国家已经决定,将土地出让金的5%用于廉租房建设,预计这项政策在全国范围可筹措资金100亿。他指出,国家已要求各地政府认真组织落实廉租房制度,对组织落实不力城市要通报批评。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所有城市的廉租房制度都会建立起来,不然的话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 廉租住房制度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低收入家庭获得实惠。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累计已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仅2006年,新增的受益家庭就达21.9万户。建设部提供的情况还表明,在受益家庭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16.7万户,实物配租的家庭7.7万户,租金核减的家庭27.9万户,其他方式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2.4万户。 焦点之3 个人合作建房应放宽限制 代表委员呼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由于房价上涨较快,去年以来,温州、北京、深圳、重庆等地都相继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深圳等地还出现了成功的先例。此次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对这个新鲜事物给予支持,并呼吁政府放宽这方面的限制,并出台相应的规范政策。 立法鼓励合作建房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雷州市覃斗镇明珠虾苗场经理李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集团董事长赵林中都提交了关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建议,呼吁立法允许和鼓励个人合作建房。 “多数老百姓都支持个人合作建房。”李明表示,个人合作建房是成本价,比购买普通商品房节省30%-50%以上资金,一方面对于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能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人群,个人合作建房无疑可以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较低的价格也能对抑制高企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李明在建议中呼吁,国家应通过行政立法,允许和鼓励城市居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规范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和登记程序,确认个人合作建房的市场主体地位,将个人合作建房纳入法制轨道。同时,规范个人合作建房行为,确保个人合作建房的非盈利性质,防止变相为新的房地产开发。同时,政府应该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支持个人合作建房的发展,允许商业银行为合作者提供房屋建造贷款。 防止单位借机建低价高档房 赵林中代表则在《关于规范集资建房的建议》中指出,只有政府出面认可、规范集资建房,才能让集资建房真正通过部门层层把关。他建议,应将集资建房纳入住房体制改革和政府工作规划,并且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下有序进行,防止个人集资建房成为一些单位建“低价高档”住房的机会,防止有的部门以权谋私,引发新的腐败问题。 针对民间兴起的个人合作建房热,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此前曾表示,针对合作建房,建设部有相关的政策。但合作建房从来都是对困难人群讲的。一些非低收入群体或者一些本身已经有房子的人,如果来集资建房,这是要引起注意的。“要警惕一些人打着合作建房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对这种行为一定要当心。”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